▲張淑晶拿人手機還告對方恐嚇。(圖/《ETtoday新聞雲》資料照)
記者吳銘峯/台北報導
利用各種名義坑殺房客的新北市女房東張淑晶,與昔日閨密、板橋知名盧姓眼科女院長鬧翻後,雙方衍生多起官司。去年6月間2人在高院開完庭後,盧女將手機忘在庭上,遭張女趁機撿走。盧女事後發現,到張女住處討回,2人又吵了起來。張女竟控告對方涉嫌恐嚇、強制等罪,檢方偵辦後做出不起訴處分,高檢署也駁回再議確定。
張淑晶與盧女多年前因處理購屋事由,變成閨密,2人間有許多金錢往來。但2013年間,雙方因金錢往來帳目不清,最後撕破臉鬧進法院,除本案外,雙方間另有6件以上官司,正在法院進行審理中。
而本案乃因去年盧女起訴,要求張女返還代繳的34萬餘元貸款,盧女一審勝訴,張女上訴二審後,高等法院去年6月間再度開庭審理。當天中午11點多2人庭訊結束後,盧女將價值1萬多元的SONY手機忘在被上訴人的席位上,之後離開法院。而手機被被眼尖的張女發現後,張女竟主動告知法官與通譯,要將手機返還盧女,所以取走手機。
心急的盧女隨後趕回高院要取回手機,通譯才告知手機已經被張女拿走。盧女聯絡張女2天後取回手機,當天上午盧女趕到張女位在新北是板橋區大觀路的住處時,2人又起了口角,張女不願歸還手機,盧女伸手拉住張女,嗆聲要提告竊盜、侵占,張女也反嗆要提告強制、恐嚇等罪。雙方再度鬧進法院。
檢方最後針對張女取走盧女手機的部分,以侵占罪嫌提起公訴;但張女告盧女恐嚇部分,檢方認為盧女僅為取回手機,沒有恐嚇意圖,因此做出不起訴處分。張女不滿對方沒被起訴,又提出再議,案經台灣高等檢察署審理後,高檢署駁回張女再議,盧女確定不起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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