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屏東監理站籲請未繳納汽機車燃料使用費的車主,趕緊繳納,以免被函送強制執行 。(圖/記者陳崑福翻攝)
記者陳崑福/屏東報導
屏東監理站統計2019年汽機車燃料使用費繳納情況,發現到1月1日止,還有3萬零161輛車(約6%)尚未繳納,這些仍未繳費車主,依公路法第75條規定開始處以罰鍰,屆時未繳,會函送法務部執行署屏東分署強制執行,籲請未繳納車主趕緊繳納。
屏東監理站長洪美芳表示,依據公路法第75條規定,汽車累計欠費達900元以上未滿6000元者,依逾期月數,將處300元至1800元罰鍰;汽車累計欠費滿6,000元以上者,依逾期月數,將處500元至3000元罰鍰,逾期月數越多,罰鍰也越多。
機車累計欠費達900元以上未滿1800元者,將處300元罰鍰,累計欠費滿1800元以上者,將處600元罰鍰,車主如不繳納罰鍰,不僅會依法移送強制執行,進行強制扣款,更衍生額外的執行費用。
洪美芳說,燃料費雖每月7月開徵,但不像牌照稅逾期就產生滯納金問題,而是要等到逾年未繳納才會被處以罰鍰;這些未繳納燃料費的車主,有些可能是經濟弱勢,有些可能真的忘記了。
屏東監理站因此呼籲車主,申辦汽機車燃料使用費約定扣款,申辦完成後可獲得精美宣導品1份,且於每年7月燃料費開徵期最後一天將會由指定帳戶自動扣繳,車主無需再持單繳費,也不須擔心因忙碌遺忘繳費而受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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