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徵信社人員說,當晚在小明和小美房門外聽到不尋常的聲音。(示意圖/取自pixabay免費圖庫)
記者陳俊宏/綜合報導
一名已婚的職業軍人小明(化名)和女同袍(小美)一起開房間,半夜被小明的妻子帶著徵信社破門而入,兩人簽下共給付700萬元的協議書,後來又告上法院,認為在心生恐懼之下簽的協議書無效,要求撤銷。台中地院法官認為,尚未達撤銷程度,但改判兩人各賠50萬元。
判決指出,小明、小美與小美姐姐、小美姐夫等6人,2019年2月過年期間到台東玩,一行人共開兩輛車,晚上分住三間房間,而小明和小美一間。
兩人指控,凌晨3時50分許,小明妻及岳父岳母和徵信社人員進入房間,強行壓制他並拍攝身體隱私部位,對方以公諸於世將造成身敗名裂等語威脅,使他們心生恐懼簽下協議書,他得付給妻子500萬元,而她則得付200萬元。
小明和小美控訴,小明妻子及徵信社人員以破門而入、強行壓制、無故攝錄、恐嚇加害名譽等不法行為,使他們心生恐懼,導致違背自身意願簽下協議書,要求撤銷,若不得撤銷請求減輕金額。小明事後與妻子離婚。
▼小美被抓姦當場哭泣。(示意圖/取自pixabay免費圖庫)
徵信社人員說,當晚在小明和小美房門外聽到不尋常的聲音,「我直接大力把門把轉開,門把是舊式喇叭鎖,進去後開燈」,男方未蓋被裸露下半體,女方著內褲有穿上衣,兩人楞在那裡。
小美姐姐證稱,妹妹凌晨3時多用LINE電話告知她,她立刻到妹妹房間,看到妹妹很恐慌一直哭泣,因此詢問發生何事;徵信社人員重複,「妳朋友(應為妹妹)睡了別人老公,哪有發生什麼事。」
對此,法官認為,小明和小美從房間離開前往派出所,過程中均有機會可向員警提出意見,但未曾表達其受恐嚇或權利受損的證據。法官認定被告非因被脅迫而簽協議書,因此駁回請求確認協議書無效,但判兩人賠償金額各減輕為50萬元。全案可上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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