記者黃翊婷/綜合報導
新竹邱姓人妻意外發現鄭姓丈夫外遇,還在臉書上和張姓小三互傳曖昧訊息,總計多達637頁,部分內容十分露骨,包含「高潮太多次」等等,一氣之下決定提告通姦。然而,新竹地檢署檢察官認為,單憑上述證據無法確認鄭、張有通姦行為,況且「網愛」在現代社會也很常見,最後不起訴兩人。
▲張女到案後並未否認與鄭男交往,只強調兩人沒有發生性關係。(示意圖/取自免費圖庫Pixabay,與本案無關,下同)
根據《自由時報》報導,邱女出示丈夫與張女的臉書對話,內容多達637頁,其中還有「高潮太多次」、「第二次沒做完」、「腿軟」等曖昧訊息,加上男方曾被拍下頸部有吻痕的床照,她認為,兩人在2018年6月間至少發生兩次性關係,因此決定提告。
不過,檢方找來鄭男和張女詢問,女方僅否認性行為的部分,男方則辯稱床照是妻子拍的;由於全案除了上述對話紀錄和照片之外,並沒有其他直接證據,例如床單、衛生紙等等,況且網路交友、性愛在現代社會算是常見的行為,無法單靠這些證據就斷定兩人有罪嫌,全案最終以不起訴收場。
▼在幾乎「人手一機」的現代社會中,不少人習慣透過社群媒體交友、談戀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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