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計程車司機蕭男未如實載喝醉的香香返家,反而先把她載去摩鐵休息,趁機脫她褲子,事後還辯稱是為讓她透氣。(示意圖/取自免費圖庫Pixabay)
記者徐愷昕/台南報導
計程車司機蕭姓男子與在酒吧工作的香香(化名)認識多年,基於安全考量,香香搭車返家都會固定聯絡暱稱「Uncle」的蕭男。2018年1月凌晨,香香因工作完已喝醉全身無力,便叫Uncle來載,不料她隔日睡醒後發現自己人在摩鐵,褲子遭扒光下體裸露,氣得向蕭男提告。法院審理時,蕭男辯稱脫褲是為讓香香透氣,最後雙方以22萬達成和解。
據判決,蕭男是香香長期配合的計程車司機,兩人認識多年,每次香香下班喝醉酒,都會叫Uncle(蕭男暱稱)來載她回家。2018年1月3日凌晨,香香因上班時酒喝多了,無力醉趴在店內吧檯,老闆娘好心用她手機幫忙呼叫Uncle。不料香香上車後,蕭男見她喝的爛醉,已不醒人事,便以休息為由帶她入住附近摩鐵,一進房便順手脫下她的褲子及內褲,讓她下體裸露。
清晨6點多香香請醒後,發現自己躺在摩鐵,下半身完全赤裸,且蕭男躺在床的另一側,驚覺有異,迅速穿上衣服要求蕭男馬上載她到蘇姓友人家。蘇女得知事發經過後,連忙通知香香的黃姓男友,黃男氣憤找蕭男出來談判,不料雙方談判未果,香香立即向警方報案。
台南地院一審時,蕭男否認犯行,他辯稱接香香時,因聽到抬香香出來的人表示,「她心臟不好」,他擔心將香香送回家沒人照顧會出問題,所以才把香香載至摩鐵休息,至於脫褲子,只是單純是要讓香香透氣,他沒有做任何踰矩的事,隨後再表示,雙方合作那麼久了,他只是盡護送義務,兩人沒有其他特殊情誼。
法官認為,如果蕭男真的擔心香香身體安危,應該將她送到附近醫院,讓她獲得更妥當的照顧,合理懷疑蕭男將香香載至摩鐵的動機不單純。二審台南高分院審理時,蕭男改口坦承犯行,允諾賠償22萬元希望和解,法官見他態度轉好,在香香同意給予緩刑後,依乘機猥褻罪判他有期徒刑8月,緩刑3年,並應接受4場法治教育。
至於香香質疑下體遭侵犯一事,因刑事局鑑定未在女生外陰部與陰道深處採得精子細胞,也未檢測出任何男性DNA,這部分欠缺證據,故無法對蕭男懲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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