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台中壽司店老闆迷姦大陸籍富家女,此為示意圖。(圖/記者黃克翔攝)
記者吳銘峯/台北報導
台中市經營壽司店的林姓男子,2016年間在店裡遇到喜愛美食的大陸籍女大學生小芽(化名),並私下約小芽到高檔日本料理店享受龍蝦大餐。林男親手製作摻入FM2的鮭魚龍蝦沙拉,誘騙小芽吃下,迷昏小芽帶到摩鐵性侵。小芽事後報警,林男被逮後還反咬小芽仙人跳!最高法院最後將林男重判有期徒刑9年定讞。
判決指出,經營壽司店的林男,2016年10月見小芽到店內用餐,他以製作客戶資訊為由,騙得小芽的LINE,並私下傳訊息給小芽,謊稱要款待小芳到另一家日本料理店吃龍蝦大餐,小芽不疑有他,答應赴約。
林男遂製作摻入FM2的鮭魚龍蝦沙拉,等小芽一坐上車,就立刻拿出沙拉,說是自己手做,要小芽快點吃掉,小芽不好意思拒絕,只好在車上食用,雖然發覺口感略為奇怪,並帶有苦味,但仍全部吃光。2人進入餐廳後,林男大手筆點了2508元之龍蝦大餐,但只上了2道菜,小芽就頭暈昏迷。林男隨即刷卡結帳,攙扶小芽離開,驅車直奔摩鐵,趁著小芽昏迷性侵得逞。
林男直到第二天中午才將小芽送回租屋處,但小芽持續昏迷,直到第三天上午才稍微清醒,到學校上課時,神情恍惚,甚至上吐下瀉,到診間求診後,這才發現自己糊里糊塗服用了毒品,最後查出是林男搞得鬼。小芽報警,警方逮捕林男,檢方偵訊時,林男否認下藥性侵,辯稱小芽當天跟他索討1萬元買包包,之後心甘情願的發生關係,並非性侵。檢方不採信,提起公訴。
法院審理時,根據日本料理店、汽車旅館的監視器畫面,認定小芽確實是遭到迷昏,因此認定林男有罪。一審判刑9年,二審審理後,合議庭法官更痛批林男犯罪之動機目的「」甚為邪惡」,犯意「極為惡劣」,犯行「情節嚴重」,因此駁回上訴,維持9年的重刑。全案再上訴第三審,最高法院駁回上訴定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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