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胡姓女大生看著閨蜜慘死,直接跪地崩潰。(圖/翻攝自爆料公社)
記者鄒鎮宇/台北報導
新北市2名長庚醫學系女大生2017年9月騎車回校時,行經中和中正路時遇到公車靠站,為閃避超車而被後方貨車撞上,造成後座20歲的余女當場頭部遭輾慘死,而當時有一輛計程車違停公車格被起訴,一審判鄭姓駕駛無罪。案經上訴,高等法院認為余女死亡與鄭違停有因果關係,改依過失致死罪判鄭男1年2月徒刑,可上訴。
判決指出,鄭姓運將2017年9月19日晚間7時許,將計程車違停在中和區中正路往板橋方向外側車道,導致鄭姓公車司機無法將公車停入,只好併排靠在計程車左側。
▼2019年01月11日新聞進度畫面
同時,20歲胡姓女大生騎機車載著余姓閨蜜跟在公車後方,見到對方停靠併排,便鑽車縫騎到內側車道,沒想到被劉姓司機駕駛的大貨車撞上;胡、余兩人紛紛倒地,余女更被捲入貨車後輪,當場爆頭慘死,讓目睹一切的胡女跪在地上,崩潰痛哭。
據悉,胡、余兩女都是從高雄北上求學,就讀長庚醫科。胡女坦承犯行,被依過失致死罪判5月徒刑,緩刑2年,可易科罰金15萬元,另鄭姓公車司機不起訴、鄭姓計程車司機則被依過失致死罪起訴。
▲鄭姓小黃司機一審獲判無罪,二審逆轉被判有罪。(圖/東森新聞)
一審法官認為,車禍的主因為胡女爭道所致,與鄭男違停公車停靠區沒有關聯,因此判他無罪,但檢方不服,上訴高等法院。
高院認為一審判決有誤,監視器畫面可見計程車、公車佔據外側車道,連內側車道都剩下不多,機車為閃避而變換車道,才導致與貨車發生擦撞,因此兩者有因果關係,但鄭姓計程車司機曾因過失傷害被判刑,現仍在緩刑期間,竟未遵守交通規則違停釀禍、否認犯行,也未與家屬和解,因此改判1年2月徒刑,全案可上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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