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潘姓女子疑想替子取得綠卡,卻又不願支付在美生產的醫療費,竟在生產前投保多家保險公司,回台再以「前置胎盤」為由詐領保險金。(圖/取自免費圖庫pixabay)
記者徐愷昕/台中報導
潘姓女子疑想替子拿綠卡,卻又不願支付在美生產的龐大醫療費,竟突發奇想,在生產前先向7家保險公司投保醫療險,生產後回台再以「前置胎盤」當下不得不剖腹產為由,向健保署詐得近3萬元,同時又向4家保險公司申請理賠獲償51萬餘元。台中地院審理時,發現她在台產檢一切正常,突然出現「前置胎盤」有違醫學常理,案經審結,依詐欺取財等罪判潘女7月徒刑,得易科罰金21萬。
據判決,潘女2014年生產前疑想替小孩拿到綠卡,懷孕30週(8月4日)時即出境前往美國待產,同年9月23日在美剖腹產下1子。當年10月底潘女順利回台後,以在美發生緊急傷病事故「必要性剖的剖腹產」為由,詐領全民健保3萬元,接著她又向4家保險公司以相同理由申理賠,總計獲3家保險公司、共51萬餘元的賠償費用,但其中一間壽險公司認為潘女有異,表示拒賠,同時報案協請警方偵辦。
台中地院審理時,潘女辯稱在美國被診斷出「前置胎盤」,當下不得不剖腹產。但法官勘驗潘女在台產檢資料,發現她出國前皆無異狀,抵美前5天的檢查報告顯示正常,又她當初在美國安胎時的產檢也都沒有出現任何問題,加上,據美國醫院提供的病歷資料可見,潘女剖腹產記載的原因攔是勾選「病患要求」,根本不是有緊急傷病事故,潘女明顯說謊。
法官再發現,潘女當初雖是以旅遊之名前往美國,但卻挑在懷孕30週抵美進行剖腹產,也沒有訂購回程機票,加上她所說的「前置胎盤」問題,極少會在懷孕28週後出現症狀,明顯違反醫學常理。全案審結,潘女詐領健保獲近3萬元的部分,依詐欺罪判刑5月;至於向保險公司理賠遭拒,經查證屬實的部分,則依詐欺取財未遂罪,判處7月徒刑,合併執行7月,得易科罰金21萬元。
讀者迴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