記者陳豐德/新北報導
一名騎士日前經過台北市忠孝、基隆路口,看到路人在斑馬線要通過,他隨即剎車禮讓行人先行,不料就在他起步後仍被一名員警攔下,騎士辯解道「我有禮讓啊,等他過我才過去的欸!」但仍收到罰單,原來是北市去年3月就加強執法,只要車子進入斑馬線時前後3公尺有行人就是違規,讓他氣得PO網斥責「變成賺業績的好方法了」。
▲行人還在周圍3公尺內時騎士就騎過斑馬線,被交警攔下開單。(圖/翻攝自爆怨公社)
這名騎士在臉書社團「爆怨公社」PO文表示,「禮讓行人的法條,現在已經變成賺業績的好方法了!堅持前後三公尺,被罰我也是認了」並附上一段9號晚間6點的行車紀錄器,畫面中他綠燈後起步準備右轉,當時斑馬線上都是行人,他只能停下來禮讓行人先通過,直到最後一名行人通過車前,他隨即加速擦著一對情侶背後通過斑馬線,馬上被員警攔下開單。
台北市交通警察大隊去年3月表示,為加強車輛駕駛行經斑馬線應禮讓行人優先通過、隨時注意視野死角等正確觀念,北市警方已針對車輛違規不禮讓行人的易肇事路口加強「車輛不禮讓行人」違規取締,只要車輛進入斑馬線時,車體前端左右各三公尺範圍內已有行人就違規,將開罰1,200到3,600元。
▼騎士被攔下時堅稱自己有禮讓行人。(圖/翻攝自爆怨公社)
加強執法路口包含承德路長安西路口、和平西路康定路口、民權東路林森北路口、信義路建國南路口、忠孝西路重慶南路口、南海路羅斯福路口、民生東路敦化北路口、吳興街基隆路口、中正路延平北路口、文林北路自強街口、木柵路辛亥路口、萬芳路興隆路口、忠孝東路興中路口、成功路星雲街口等58處,由14個警分局分別加強取締。
網有看到影片後在底下留言「這種被攔任何人不會心甘情願的」、「鳥法律,比違停罰更多」、「這樣有點矯枉過正」、「難道每次停斑馬線大家都要先拿尺量三公尺?」、「現在人過斑馬線是漫步悠哉」、「之前新聞有報過囉,要離行人三個枕木線以上」、「俗稱霸王條款,行人我最大」。
▼台北市加強「不禮讓行人3公尺」執法。(圖/記者陳豐德翻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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