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李男大手筆花7萬5千元買二手德國腳踏車卻一場空,怒告賣家詐欺。(示意圖/取自免費圖庫Pixabay)
記者孫于珊/台北報導
45歲阿豪(化名)是一家單車店負責人,先是以5萬元價格賣了1台二手腳踏車給李男,結果「隔天就壞」,阿豪再請李男「貼2萬5千元」就幫他換一台更好的,不料阿豪收了錢後,店收了、人跑了,令李男傻眼,台北地檢署依詐欺罪起訴阿豪。
起訴書指出,李男向阿豪訂購一台價值5萬元的二手德國C牌腳踏車,雙方一手交錢一手交貨後,隔天李男就發現腳踏車故障,於是要求阿豪退款。不過阿豪佯稱可以幫李男購買另一台德國T牌腳踏車,但要李男再先付差額2萬5千元。然而李男同意匯款後,阿豪就避不見面。李男前前後後付了7萬5千元卻沒拿到車,根本是賠了夫人又折腰!覺得自己受騙上當,因此憤而提告!
檢察官偵查終結後,認為阿豪確實涉嫌觸犯詐欺取財罪,將他起訴。若判有罪,將依刑法第339條第1項規定:意圖為自己或第三人不法之所有,以「詐術」使人將本人或第三人之物交付者,可處5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科或併科50萬元以下罰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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