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李姓少女在庭上,聽到姑姑指控她們沒好好照顧爸爸,害他抑鬱而終,不禁淚灑法庭「我們都有在照顧,怎麼說得我們都沒在做事…」。(示意圖,非新聞當事人/123RF)
記者羅志華/台北報導
一對就讀高中的李姓姊妹,在爸爸過世後,與母親同住在父親留的房子裡,不料姑姑主張哥哥(少女父親)生前欠錢,要將房子收來抵債,母女3人恐無家可住,親戚間因此對簿公堂。北院12月6日開庭,姑姑控訴在哥哥癱瘓期間,少女一家根本不理他,甚至還把他鎖在門外,哥哥最後是「不想活了」,但少女淚訴與父親生前相處的點滴,痛心表示「我們都有在照顧,怎麼說得我們都沒在做事」。
少女母親委任律師表示,姑姑於李男後事中,承諾讓兩姊妹在房子生活到20歲,且李男生前從醫院拿的240萬元賠償金都給了姑姑,姑姑也承諾會每月資助少女一家3萬元,母女3人申請低收補助不順利,目前生活僅靠母親在電子廠當女工月薪3萬過活,兩姊妹在暑假時也會打工貼補家用。
法官聽到這,不禁向姑姑問「少女再幾年就20歲了,不能讓她們多住幾年嗎?一定要趕盡殺絕嗎?」,但姑姑也有話要說,表示哥哥10年前離婚時,就說過一毛錢都不會給前妻,事後卻仍將經營的計程車行留給少女母親,不料少女母親竟將車一部部賣掉,還曾2、3天內就領了30幾萬。
姑姑進一步表示,她年輕有賺錢能力時,一直幫助家裡,目前少女一家所住的房子,也是她買的,哥哥生前雖欠她錢,但她仍念及親情,於哥哥2014至2017年癱瘓期間幫忙照顧,更花錢請菲傭看護,不料少女一家不僅不理哥哥,更常與另名連姓男子4人在客廳吃飯時,把哥哥「丟在角落」,甚至還把他鎖在大門外,當她聽到哥哥抱怨在家的遭遇時,急得向菲傭確認,菲傭也哭著說是「真的」。
姑姑說,哥哥3年前就計畫要還錢,2人債務都有借據為證,她不是不願意幫忙少女一家,但也沒義務養她們。
但少女委任律師表示,少女母親離婚後並未離開,不僅在李男癱瘓期間看護,連婆婆生病也幫忙照顧,這房子也不是姑姑買的,連男更沒住在這裡;少女哽咽表示,爸爸車行賣掉的錢都給了姑姑,或是繳醫療費,吃飯時一家人都坐在主桌上,絕沒有像姑姑說的那樣冷落爸爸,且叔叔(連男)只有偶爾來跟爸爸聊天,沒住在這裡,姑姑也只是偶爾來照顧爸爸。
少女回憶父親生前住院時,不禁淚訴「爸爸在醫院時,說想吃媽媽煮的炒飯,媽媽也還特別煮給他吃,我們都有在照顧,怎麼(姑姑)說得我們都沒在做事…」。雙方陳述內容有極大出入,甚至部分內容完全相反,全案仍待法院釐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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