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導演鈕承澤捲入性侵風波,遭限制出境、出海8個月,提抗告遭駁回。(圖/資料照/記者孫于珊攝)
記者孫于珊/台北報導
知名導演鈕承澤(豆導)被控性侵女工作人員,遭限制出境、出海,台北地院重為裁定鈕自1月10日起限制出境、出海8個月,然而鈕不服提出抗告,但合議庭將鈕的理由一一打臉,審酌後仍認為鈕有潛逃及滯留未歸的可能,考量台灣目前外交處境艱難,若鈕落跑了,司法互助引渡機會低,因此駁回聲請,可抗告。
鈕承澤聲請指出,他已繳納保證金150萬元,且歷次審判程序中均親自到庭,沒有無故缺席;他是台灣著名導演,屬公眾人物,備受社會媒體關注,在媒體監督下,若無故不到庭,勢必受媒體大幅報導、任意揣測,進而影響個人名譽與信用;再者,他目前有固定居住所,但仍有高額房貸餘額,在現今台灣房市低迷情況下,難以變現,縱然變現也不足以清償負債,可見並無脫產潛逃及滯留國外的可能。
鈕承澤還說,他與被害女子已達成和解並支付和解金,若有逃亡之虞,根本無須如此;此外,本案相關證據保全,也無湮滅、偽造、變造證據或勾串共犯或證人等可能。
鈕承澤再指出,鈕祜祿(天津)影視文化傳播有限公司2019年11月22日來信請他前往大陸,與團隊各工作部門當面溝通、商討電影拍攝場景及美術細節,也須於北京等地實地考察,這些相關工作均無法藉由通訊軟體代替,更無法指派他人代為參與,因為相關工作事宜仰賴個人專業。
鈕承澤繼續表示,自2018年12月6日,他被限制出境、出海,迄今已超過1年,讓他頓失工作來源,已嚴重剝奪他的工作權,導致生活無法為繼,也造成公司工作人員收入受到強烈衝擊,因此懇請准許暫時解除自2020年1月31日至2月18日限制出境處分,讓他能短暫出國處理電影業務。
▲鈕承澤想到大陸洽公,強調必須當面溝通商討、考察,因基於個人專業問題,他人無法取代,因此懇請准許暫時解除出境限制。(圖/資料照/記者黃克翔攝)
但合議庭認為,鈕承澤雖有固定住居所,審理期間也都準時出庭,但他始終否認犯行,審酌鈕涉犯最輕本刑3年以上徒刑的強制性交罪嫌,加上名下不動產價值約1億元,又有國外工作計畫,及定期至國外靈修1至4週的生活經驗,可見鈕確實有足夠能力、資源長期停留國外。
至於到大陸地區進行商討電影拍攝場景及美術細節等事宜,合議庭認為,現今網際網路及通訊軟體發達,即時通話、同步視訊等方式皆可利用,也可指派專業人士前往洽商,因此難認鈕有出國的急迫性與必要性。
合議庭最後指出,參酌司法實務經驗,多位社會受矚目刑事被告於解除限制出境、出海後,即逃亡海外,造成媒體喧騰不休,加上我國目前外交處境艱難,若鈕無意返台,日後司法互助引渡機會甚低,勢必難確保刑事審判進行及刑罰執行;且鈕雖與被害女子達成和解,但與其是否滯留海外不歸,無必然關係。因此合議庭考量一切情狀後,16日駁回鈕的聲請。
▼鈕承澤提出的解除出境理由遭合議庭一一駁回,仍維持自1月10日起限制出境、出海8個月的裁定。(圖/資料照/記者孫于珊攝)
【更多新聞】
►影/韓國瑜視察高捷防疫 搬出抗煞英雄葉金川:病毒未擴散勿恐慌!
讀者迴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