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實支實付型」保險理賠規則要注意醫療收據的差異。(圖/《ETtoday新聞雲》資料照)
財經中心/台北報導
「實支實付型」醫療險自去年11月8日起,民眾最多只能購買3張(1張正本理賠、2張副本理賠),關於理賠方式,有什麼需要注意嗎?其實,最重要的關鍵,就在於保戶提供的醫療收據「副本」的差異。
醫療險多分為「日額給付型」與「實支實付型」。「日額給付型」理賠金為投保金額乘上實際住院天數;「實支實付型」則是依據保戶提供的醫療收據,在限額內由保險公司依約理賠健保不給付的部分費用。
民眾若已有一張「實支實付」醫療險保單,規劃第2張同類型保單時,一定要主動告知保險公司自己目前持有其他實支實付型保單。有些要保書上會有「是否已投保其他商業實支實付型傷害醫療保險或實支實付型醫療保險」的問項,保戶應據實告知,以免影響日後理賠權益。
「實支實付型」保險理賠重點是醫療收據,但醫療收據只會有一份正本,如果民眾投保第二家保險公司,而且保險公司也同意承保,就表示該業者的「實支實付型」保險接受副本理賠。
「副本理賠」的意思就是保戶可以拿收據的「副本」向第二家保險公司申請理賠。不過這裡的「副本」,並非民眾自行用影印機重複印出,而是需向醫院申請,在收據影本蓋上由醫院具名的「與正本相符」章。
因此,壽險業者也建議,民眾在離院前一併向院方申請好收據副本,才不用事後多跑一趟醫院。此外,保戶準備理賠文件時,診斷證明書份數必須與理賠書份數相同,也就是說,如果要申請兩張「實支實付型」保單的理賠,就要準備兩份診斷證明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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