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0年政府送報稅紅包 5大重點一次看

2020年01月28日 08:08

▲報稅首日民眾排隊狀況。(圖/記者林敬旻攝)

▲民眾今年報稅有5項必知的利多,民眾可以檢視、運用。(圖/記者林敬旻攝、示意圖)

記者吳靜君/台北報導

迎接新的一年,有許多法規上路,牽涉到民眾報稅的權益和利益,財政部中區國稅局整理「5月申報綜合所得稅制新制重點」,提出5個攸關民眾權益的法規和重點,讓民眾可以掌握資訊、保障自己的權益。

一,長照特別扣除額 家中有長照者可減負擔

家有一老,如有一寶,但對於失能的長輩照顧可能不輕鬆,為了減輕長期照顧身心失能者家庭的經濟壓力,不論在家照顧、請人照顧或者是入住長照中心者,只要符合衛生福利部公告的「須長期照顧的身心失能者」,每人每年可定額減除12萬元。

但是中區國稅局提醒,這項措施訂有排富條款,適用稅率在20%以上、股利及盈餘按28%分開計算或者基本所得額超過670萬元,就不能列報扣除。

二,林若亞條款上路 薪資所得計算可以定額與核實二擇一

基於量能課稅並且兼顧簡政便民的原則,薪資所得計算方式今年報稅也可以彈性,民眾可以選擇定額扣除20萬元,或者選擇符合規定的職業專用服裝費、進修訓練費或職業上工具支出必要費用,就可以檢具證明文件,從薪資收入中扣除。

但值得注意的是,每項費用皆有減除薪資所得額3%上限,所以究竟哪一種方式比較好,民眾可以先試算看看哪一個比較有利。

三,調高基本生活費所需的費用 中低所得者具省稅效果

依據2018年主計處公布每人可支配所得中位數,調整2019年的基本生活所需的費用17.5萬元,較前一年增加4,000元。

基本生活費比較基礎為免稅額、標準扣除額(或列舉扣除額)身心障礙扣除額、教育學費、幼兒學前扣除額、儲蓄投資及長照特別扣除額,納稅人上述的扣除額總計沒有超過基本生活費的總和,可已就差額的部分可以再從綜合所得當中扣除,對於中低所得者來說,更具減稅的效果。

四,同婚合法化 報稅可「分開報」也可「報在一起」

隨著去年同婚專法上路,同性伴侶可以登記結婚,所以辦理報稅也可以一起報,因為是結婚當年度,所以同婚伴侶也可以試算最有利的方式,決定是否要分開報或者是合併申報。

相關報稅申報書及軟體,也看不到夫妻的字眼,已經全面修正為「納稅義務人及配偶」但是要特別提醒,結婚後的第二年開始就一定要採取合併申報囉!

五,大選很熱鬧 支持候選人也可以抵稅

個人依據政治獻金法,具選舉權的個人對同一擬參選人捐贈扣除額不得超過10萬元,且每一申報戶每年對各政黨、政治團體及擬參選人的捐贈扣除額,不得超過各該申報戶當年度申報的綜合所得額的20%,其金額不可超過20萬。另外去年成立的政黨,則視投票結果而定,如果該政黨所推派立委候選人總得票率超過1%,就可以列舉扣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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