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鍾女離婚前,與王姓男子發生關係懷孕,離婚後,竟於生產時拿張姓前夫的印章蓋在出生證明上,還去申請育兒津貼,張男直到收到通知才驚覺「綠到出汁」。(示意圖,非新聞當事人/達志影像)
記者羅志華/台北報導
台北張姓男子於2018年5月間,與鍾姓妻子離婚後,仍與她保持往來,並將印章交給她保管,不料張男竟於2018年10月間,收到區公所寄來的「育兒津貼核定通知書」,傻眼追問下,鍾姓前妻才哭著坦承離婚前與王姓男子性交懷孕,產子後竟拿他的印章蓋「生父欄」,去請育兒補助,讓他怒告2人妨害家庭,另告鍾姓前妻偽造文書。妨害家庭部分,張男與2人和解撤告,鍾女偽造文書部分,與張男和解後,判刑2月、緩刑2年。
張男與鍾女於2018年5月前,就因感情疏遠鮮少見面,離婚後,張男認為即使當不成夫妻,生活上仍可互相扶持,並基於先前的習慣,將印章保留在鍾女那,不料5個月後,竟收到區公所發的「育兒津貼核定通知書」,他傻眼追問下,才知道鍾女離婚前於2017年10月間,與另名王姓男子發生關係,並在2018年7月20日產下一子。
鍾女產子後,首要面臨孩子姓氏的問題,她竟拿著張男的章,蓋在「約定人父簽名或蓋章」欄位,約定孩子從母姓,又拿著這張證明書,到戶政事務所為小孩登記出生證明,並以張男為「生父」去申請育兒津貼。
張男一氣之下,對鍾女及張男提告妨害家庭,另對鍾女提告偽造文書,事後張男與2人和解撤告;偽造文書部分,張男與鍾女經調解成功撤告,北院判鍾女2月徒刑、緩刑2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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