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高雄衛生局公告:口罩廠商違反藥事法「勒令回收」 女議員控:這家別買!

▲▼口罩,脫口罩。(圖/記者謝承恩攝)

▲屏東縣議員踢爆,一家廠商生產的拋棄式醫用口罩沒有符合國家檢驗標準。(示意圖/記者謝承恩攝)

地方中心/綜合報導

武漢肺炎的擴散引起全球恐慌,台灣有不少民眾開始採買口罩,不過,一款名為「『益江』拋棄式醫用口罩(未滅菌)」的口罩被踢爆,根本沒有符合國家的檢驗標準,違反藥事法規定,高雄市府衛生局早就去函要求回收。

國民黨屏東縣議員宋麗華29日在臉書上分享,一款名為「『益江』拋棄式醫用口罩(未滅菌)」的醫療口罩根本沒有通過國家的檢驗標準,涉嫌違反藥事法規定,早就被要求要回收。

▼高雄市政府衛生局發函要求回收。(圖/翻攝藥師公會全國聯合會,點圖可放大)

▲▼益江。(圖/翻攝藥師公會全國聯合會)

依據宋麗華貼出的公文,根據《藥事法》第80條第1項第3款的規定,這次的回收屬於「第二級回收」,要求廠商將發出的產品全部收回,且在3日內提交回收計劃書的相關資料,送往衛福部食品藥物管理署以及高雄市政府衛生局。

根據高雄市政府衛生局發給「社團法人高雄市第一藥師公會」的信函,「『益江』拋棄式醫用口罩(未滅菌)」(衛署醫器陸輸壹字第001498號)的醫療器材進行抽驗後,發現該產品的「細菌過濾效率」檢驗結果小於95%,未符合國家標準CNS14774性能規格的要求(大於等於95%),涉嫌違反藥事法規定。

該函寫到,這次的案件屬於第二級回收,該公司應依照「藥物回收處理法」之規定辦理,依據運銷紀錄通知直接銷貨對象,在公文送達的3天內,將回收計畫輸的相關資料(含產品運銷紀錄清冊)函送衛生福利部食品藥物管理署以及高雄市衛生局。

▼該間廠商的口罩細菌過濾效率低於95%。(示意圖/記者謝承恩攝)

▲▼口罩,脫口罩。(圖/記者謝承恩攝)

信函內容指出,該公司應依照擬定的回收計畫書、回收通知函來通知醫療機構、藥局、藥商等配合廠商,讓廠商下架回收,同時告知經銷藥商,協助館告下游業者。

這項消息也不斷在臉書上轉傳,讓不少民眾感到相當慌張,深怕買到不合格的口罩。至於這款口罩是否已全數回收,藥師公會網站、食藥署網站以及衛福部網站並未載明。此外,製造這款口罩的益江企業多年前曾因違反藥事法,進口無須衛生署輸入許可的工業手套混充為通過檢驗的病患檢查手套中,販售給醫療場所,2013年被裁定判罰25萬元。

▼除了這款拋棄是醫用口罩不合格,該間早前還曾被註銷醫療器材許可證。(圖/翻攝藥師公會全國聯合會)

▲▼益江。(圖/翻攝藥師公會全國聯合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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