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許男提告向前女友討回價值1714萬逾元的名錶。(示意圖/取自免費圖庫Pakutaso)
記者戴若涵/台北報導
台北市一名許姓男子怒告前女友,指控對方擅自更換房屋門鎖,導致他無法取回放置在屋內價值1714萬餘元的31支名表,還擅自以295萬元的價格賣掉借名登記的保時捷,要求對方返還手錶以及賣車所得款項。台北地方法院審理後,判前女友應返還手錶,但免付賣車款,可上訴。
許男主張,與前女友小欣(化名)交往期間,2人同居在他購買的房屋內,孰料,小欣2015年12月間竟然擅自更換房屋門鎖,導致他無法進入,也沒有辦法取回放在屋內的私人用品,其中包括沛納海、朗格、積家、百達翡麗等高級品牌的31支男用手錶,總價值高達17,149,992元。
除此之外,許男曾因節稅考量與小欣協議,先將購入的保時捷登記在小欣的名下,沒想到對方2015年12月間竟擅自將車子以295萬元的價格賣出,讓他氣炸決定提告,要求小欣返還31支手錶及給付295萬元。
小欣則表示,那些手錶是雙方交往時,許男贈送給她,且許男2015年12月14日與另名女子結婚,早就將重要物品移放其他地方,若那些手錶是他的,不會還留在屋內;至於保時捷則是許男贈送給自己的生日禮物,車輛選配內容都是依照她的喜好來挑選確認,平時也是由她駕駛,相關稅捐及罰單亦是她在繳,她自然可以出售車輛。
▲許男與女友交往期間,曾贈送對方一輛保時捷作為禮物。(示意圖/取自免費圖庫Pixabay)
台北地方法院勘驗雙方對話內容發現,小欣曾傳訊,「我要你回家來好好跟我談,談怎樣好聚好散,你把我當空氣,我只好拍手錶照片給你看,你果然有回應…」,許男則回應,「我的那些錶麻煩妳裝在木頭盒內給我,原來的錶盒也麻煩幫我整理出來給我,沒有錶盒的錶賣不掉…我需要賣掉我沒用到的東西來換取多一點的錢,我目前的資金不夠,妳的手錶你自己留下來,我不會拿妳的東西」,小欣又稱,「你的錶我從未想過佔有也不會賣掉,我只希望你回來好好跟我談…」,認定手錶不屬於小欣。
至於保時捷車輛,汽車業務證稱,當時車輛是採客製化方式,選配、交車時許男都有帶小欣一同前來,車輛內裝、顏色都是依照小欣的想法;社區保全則作證,平常都是女方在駕駛保時捷。法官認定,保時捷是許男送給小欣的禮物,判小欣僅需歸還31支手錶,不必給付295萬元。全案仍可上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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