記者張君豪/台北報導
刑事局31日證實,目前接獲疾管署、衛福部通報散布有關武漢肺炎不實假訊息案件共有12件,全國警方目前已追查出身分依法通知到案破獲7件、共8人到案,警方指出這些民眾透過網路、手機散播假疫情資訊、恐違反傳染病防治法第63條「散播有關傳染病流行疫情之謠言或不實訊息」規定,將面臨最高新台幣3百萬元罰金的刑責。
▲刑事局副局長朱宗泰呼籲民眾多方查證疫情正確消息避免散播假訊息觸法。(圖/記者張君豪攝)
▲刑事局31日宣布破獲散播武漢肺炎假疫情共5案約談6人到案說明。(圖/記者張君豪翻攝)
刑事局值偵二大隊第一隊分案調查衛福部疾管署,有民眾透過指FACEBOOK及LINE群組散播「嘉義嘉基已經確診武漢肺炎…」、「台中中國醫藥大學…已經三個人確診…醫院方面並沒有公開,還說散播出去的人要罰300萬」等貼文,經疾管署認定為不實訊息。
▲刑事局31日宣布破獲散播武漢肺炎假疫情共5案約談6人到案說明。(圖/記者張君豪翻攝)
警方依法展開調查,並在27日上午11點在台中市、嘉義市傳喚涉嫌傳播假消息的朱姓(27歲)女子、涂姓(46歲)男子到案,訊後並依違反傳染病防治法、社會秩序維護法函送地檢署偵辦。
刑事局偵三大隊第一隊幹員則在30日晚間傳喚宜蘭縣吳姓男子(35歲)到案說明,警方指出吳男涉嫌在某宜蘭縣群組內散佈「武漢病毒博愛醫院送去一個確診的到了!沒事不要去醫院!」假訊息,吳男到案後坦承因在其他群組看到訊息後未經查證就轉傳觸法,同樣遭警方約談函送。
刑事局偵四大隊第一隊30日晚間則約談一名透過臉書社團刊登「嘉義基督教醫院有武漢肺炎!」的假訊息,警方認定該網友明顯觸犯傳染病防治法第63條規定,當晚傳喚家住雲林縣北港地區的施姓女子(27歲)到案說明,訊後並依違反該法函送雲林地檢署偵辦。
警政署及刑事警察局呼籲民眾,接獲來源不明或未經證實疫情資訊時,切勿隨意散播、轉傳,應先向疾管署及中央流行疫情指揮中心查證內容是否屬實,亦可用手機加入疾管署官方LINE「疾管家」(@taiwancdc)即時獲得防疫資訊;
若發現不實訊息時,請向警察單位及防疫單位檢舉,警方請全民齊心配合政府防疫措施,共同防禦疫情危害。
如何查證武漢肺炎相關疫情?民眾可透過下列管道:
疾管署網站(https://www.cdc.gov.tw)
免付費防疫專線1922或0800-001922
疾病管制署嚴重特殊傳染性肺炎專區:http://at.cdc.tw/YEc68Q
TFC台灣事實查核中心: https://tfc-taiwan.org.tw/
Cofacts真的假的:LINE id搜尋「@cofacts」
LINE官方訊息查證:https://fact-checker.line.me/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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