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蘋果和博通被判賠近11億美元的鉅額。(圖/路透社)
記者陳心怡/外電報導
根據《彭博社》報導,蘋果與博通日前因侵犯加州理工學院擁有的4項Wi-Fi 專利,被判賠償近11億美元。兩家公司表示將會上訴。
加州理工學院的律師表示,蘋果應賠償8.38億美元,博通賠償2.7億美元。
加州理工學院於 2016 年對這兩家科技巨擘提出告訴,指控蘋果的所有產品,包括iPhone、iPad、Mac、iMac、Apple Watch、Apple TV、HomePod等,使用侵犯加州理工無線數據傳輸專利的博通零件。
蘋果和博通否認侵犯了這些專利,並表示,即使他們使用了這些發明,該學校也沒有獲得重大賠償的權利。
然而對於陪審團來說,唯一的問題是博通晶片是否使用了加州理工的專利,如果屬實需賠償多少金額。
加州理工學院的損害賠償專家使用了一個假設的專利使用費計算方式,推算從2010年博通開始向蘋果出售侵權的Wi-Fi晶片以來,蘋果每台設備應付1.4美元的賠償,博通每台設備應付26美分的賠償。陪審團最後的裁決與這些數字相符。
根據《彭博社》估算,這是今年迄今最大的陪審團裁決,也是有史以來第6大專利裁決,更是蘋果歷來最大的判賠金額之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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