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小姐妹花見前方路邊停有農用拼裝車,反應不及撞上,造成一死一傷。(圖/資料照)
記者李忠憲/台中報導
陳姓農夫晚間將農用拼裝車停在產業道路路邊,導致黃姓未成年姊妹花撞上造成1死1重傷。台中高分院認為,陳男違停拼裝車為主要過失,至今否認犯行,未與家屬和解,維持一審依過失致死罪判他8月徒刑,全案仍可上訴。
該起車禍發生在2018年7月5日,17歲與15歲黃姓姊妹花晚間7點多騎機車雙載走產業道路準備返家,未注意到前方路邊停放一輛農用拼裝車,加上現場無路燈,直接撞上去。小姐妹花重傷倒地,雖立刻送醫急救,但騎車的妹妹不治身亡,坐後座的姊姊受有腹部鈍傷併肝臟撕裂傷、頭部外傷併鼻骨及顏面骨骨折、胸腹及腹部疑似燙傷,搶救後撿回一命。家屬怒告陳男過失致死等罪嫌。
▲附近民眾與警方得知到場,趕緊叫119請求協助。(圖/資料照)
陳男雖坦承有將農用拼裝車放在事發地點,是為了裝載稻穀,但否認有過失,堅稱他車可以停放在那邊。其辯護律師也說,現場未設任何禁止停車或臨停標誌標線,該車車尾有銀色反光漆,也有閃光紅燈,道路還有3.9公尺路寬,小心謹慎點應可順利通過等。
彰化地院法官審理後認為,雖然少女無照駕駛,但陳男將拼裝車停放現場造成車禍,過失程度較重,加上與家屬未達成和解,依過失致死罪判他8月徒刑。
陳男不服上訴台中高分院,依然堅稱自己無過失,法官認為一審判決適法適當,維持原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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