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芒果及鳳梨保險費補助 農糧署受理期限至2月15日止

▲芒果及鳳梨保險費補助,農糧署受理期限至2月15日止,請請農民朋友注意申請期限。(圖/記者林悅翻攝)

▲芒果及鳳梨保險費補助,農糧署受理期限至2月15日止,請請農民朋友注意申請期限。(圖/記者林悅翻攝)

記者林悅/台南報導

行政院農委員農糧署表示,該署已於1月7日公告自該日起至2月15日期間,受理農民「芒果」及「鳳梨」保險費補助申請,請農民朋友注意申請期限。

農糧署指出,芒果保單類型有政府災助連結型、區域收穫型(限定台南市楠西區、南化區、玉井區、左鎮區)及屏東區域收穫型(限定屏東縣新埤鄉、來義鄉、枋寮鄉、枋山鄉、春日鄉、獅子鄉)等3種保險商品;鳳梨保單類型為區域收穫型(限定屏東縣內埔鄉、高樹鄉、萬巒鄉、長治鄉、新埤鄉、枋寮鄉)保險商品。請投保該等保險商品之農民於受理期間,向投保標的所在地之基層農會申請補助保險費。

▲芒果及鳳梨保險費補助,農糧署受理期限至2月15日止,請請農民朋友注意申請期限。(圖/記者林悅翻攝)

農糧署說明,因應氣候環境劇烈變遷,天然災害頻仍,農委會自2015年起推動農產業保險,2019、2020年期芒果保險商品業於2019年11月22日公告「國泰產物芒果農作物保險(政府災助連結型)」、「國泰產物芒果農作物保險(區域收穫型)」及「國泰產物芒果農作物保險(屏東區域收穫型)」為農產業保險商品;另2020年度鳳梨保險商品則於2019年11月8日公告「新光產物鳳梨農作物保險(區域收穫型)」為農產業保險商品。為鼓勵農民藉由保險機制穩定收益,分散災害風險,農委會將對用地合法之保戶,補助當期保險費二分之一,金額上限為每公頃新台幣3萬元。另投保前揭保險之農民如遭受天然災害時,仍可依農業天然災害救助辦法之規定,領取災害救助金,獲得保險及災害救助之雙重保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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