保險公司處經理衝業績,騙親友吸金3千多萬元投保,爽賺上千萬元獎佣金。示意圖。(圖/pixabay)
記者李忠憲/台中報導
知名本土保險公司林姓處經理為衝業績賺取獎金等傭酬,向自己親友招攬年繳型保險,謊稱「買保險只要繳一次,就能領高額年息」,吸金3千多萬元。他與女助理偽簽要保書,用自己和家族名義投保,成功騙得1千1百多萬元,連區經理老婆都被蒙在鼓裡。林男遭依偽造文書罪判2年徒刑,緩刑5年,卻因無法依約還錢給壽險公司,遭法院裁定撤銷緩刑,必須入獄。
據了解,林姓男子出身金融家庭,本身也考上公股銀行行員,卻不顧家人反對投入保險業。他遵守不跟親友、世交行銷約定,靠著自己的拚勁,3個月就達到收入百萬元,1年半就當區經理,還成為公司當時最年輕的處經理。被譽為壽險達人的他,更與旗下女區經理結婚生子,成為美談,儼然成為人生勝利組。
但林男卻被發現,2009年至2014年間,找上親友招攬年繳型保險,謊稱「買保險只要繳一次,就能領4%至8%高額利息與回饋」,親友誤信拿出總共3700多萬元保費,林男再與他的蔡姓女助理用不知情的區經理妻子及家族人員名義偽簽要保書等相關資料投保。保險公司誤信後,發出傭金及獎金等共1062萬8千多元,最後全進林男口袋。最後東窗事發,他才主動自首,婚姻也因此告吹。
林男認錯並與保險公司達成和解,約定分期歸還1117萬9千多元給公司,第一期已給付200萬元。台中地院據此依偽造文書罪判林男2年徒刑,緩刑5年,未扣案犯罪所得834萬餘元沒收,不能及不宜沒收將追徵。
豈知,保險公司2019年10月具狀通知台中地檢署稱,林男未依約給付賠償金,要求撤銷緩刑。檢察官通知雙方到庭,林男辯稱他判決後遭倒帳,無法借到錢,有主動寄存證信函給對方希望改以每月5萬元給付。
但保險公司稱,2019年8月底就主動與林男聯繫,9月4日林男回電稱要延到9月9日給錢,到同月16日也沒付。他們10月先後2次主動再與林男聯繫,並寄存證信函。
林男在法庭上稱,他因工作被倒帳60多萬,借不到錢,無法賠償。他父母不願幫他出擔保品,希望改以每月5萬元,甚至6、7萬元還款。但保險公司則認為,林男父親有公司收入,小孩1人由前妻扶養,若以每月5萬元賠償,5年緩刑期間內絕對還不完。林男又拿不出任何擔保品,因此無法接受。
法官審理後認為,林男無法依緩刑條件賠償,卻仍受緩刑之利益寬典,顯不符合一般社會大眾之法律情感等情,裁定撤銷林男緩刑。全案可上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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