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劉喬安被合夥股東控告涉嫌詐欺等罪,經檢察官調查2度以罪嫌不足為由處分不起訴。(圖為資料照/翻攝自劉喬安臉書)
記者劉昌松/台北報導
因太陽花學運而一度成為媒體追逐對象的劉喬安,因與號稱「餐飲大亨」的前男友莊起鳴經營法式餐廳失利,被股東控告疑似挪用資金,涉嫌詐欺、背信等罪,經檢察官處分不起訴後,股東聲請再議,並加告劉、莊和另名李姓女子涉嫌違反《公司法》不實驗資等罪,但台北地檢署再次調查後,3日仍以劉女等人無犯意等理由,處分不起訴。
本名劉依函的「太陽花女王」劉喬安,多年前與莊起鳴找友人集資600萬元,在北市信義區經營法式餐酒館,但經營不到1年就關門大吉,股東事後查帳發現,公司資金疑遭劉女及莊男挪用,涉嫌詐欺、背信、偽造文書等罪,北檢2016年間首度調查後,以劉女2人無犯意等理由,處分不起訴。
提告股東不服,向高檢署聲請再議,同時加告2人和餐酒館李姓女子涉嫌在做公司登記時,疑似驗資不實,違反《公司法》,但北檢再次調查後,仍以全案罪證不足等理由,再次處分不起訴劉女、莊男和李女等3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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