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因應武漢肺炎疫情 台南院檢啟動量體溫防疫措施

▲因應武漢肺炎疫情,台南地院表示,該院啟動量體溫防疫措施,民眾到院洽公或開庭,均需量體溫。(圖/記者林悅攝)

▲因應武漢肺炎疫情,台南地院表示,該院啟動量體溫防疫措施,民眾到院洽公或開庭,均需量體溫。(圖/記者林悅攝)

記者林悅/台南報導

因應武漢肺炎疫情,台南地檢署、台南地院啟動量體溫防疫措施,民眾到院洽公或開庭,均需量體溫,超過38度C或有明顯呼吸道症狀,建議不進入地檢署、法院。

台南地院行政庭長指出,目前防疫等級為【二級開設】,進入台南地院要測量體溫,超過38度C或有明顯呼吸道症狀,建議不進入法院(二級開設等級無強制禁止進入的依據),如開庭民眾不進入法院開庭,台南地院會通知開庭的承辦股,並發給無法到庭證明。

但如果民眾堅持進入,台南地院會登記當事人姓名等資料,通報法警長及開庭承辦股,並請其配戴口罩後進入法院。.若防疫等級提升至一級開設,台南地院即禁止超過38度C或有明顯呼吸道症狀的民眾進入法院,但有開庭者,仍發給證明。

台南地檢署襄閱主任檢察官指出,台南地檢署從1月30日開工日就實施門禁管制,有發燒等疑似症狀者,會阻隔在管制站,並規勸有疑似症狀民眾先行返回,如民眾執意要洽公者,管制站有專線電話,會協助其以電話與承辦人員聯繫,開庭當事人部分則會聯繫承辦股,由承辦股決定是否擇日再傳,或前往本署設置之戶外臨時偵查庭訊問。

▲體溫達攝氏38度以上者,將不帶進拘留所,而係隔離在候保處,並會麻煩內勤檢察官先行處理已發燒之人犯,於戶外臨時偵查庭訊問。(圖/記者林悅翻攝)

▲體溫達攝氏38度以上者,將不帶進拘留所,而係隔離在候保處,並會麻煩內勤檢察官先行處理已發燒之人犯,於戶外臨時偵查庭訊問。(圖/記者林悅翻攝)


 現行犯移送部分,已自1月27日開始實施人犯量測體溫之措施,體溫達攝氏38度以上者,將不帶進拘留所,而係隔離在候保處,並會麻煩內勤檢察官先行處理已發燒之人犯,於戶外臨時偵查庭訊問,所有新收人犯均須配戴口罩,訊問時再請其拉下口罩辨明身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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