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男子臉書上認識女網友,6小時後向對方告白失敗竟猥褻對方得逞。(示意圖/免費圖庫pxhere)
記者陳羿妏/新北報導
朱姓男子在臉書上認識女網友小蕙(化名),當天直接約出去吃飯賞夜景,見面6小時後直接告白,孰料被拒絕,他不顧小蕙反抗,強吻還脫褲磨蹭女子。小蕙嚇翻,立即向警方報案。新北地院審理,依強制猥褻罪,判朱男有期徒刑9個月。全案可上訴。
判決指出,2018年10月20日晚上5點朱男透過臉書認識小蕙,聊天一段時間便約出門,2人先到新北中和烘爐地看夜景,再往市區吃飯,約莫晚上11點,朱男趁車子停在路邊聊天時,向小蕙告白,不料慘遭拒絕,這還沒完,他竟用整個身體壓制小蕙狂吻,還脫下褲子露出下體強行磨蹭。小蕙急忙下車向附近臨檢員警報案,朱男狼行才得以曝光。
法官審理時,認為朱男僅為滿足一時性慾,不尊重女子的性自主和身體自主權,已經嚴重影響小蕙的身心健康,另外考量2人至今未達成和解,因此不予以緩刑處分,全案最後依強制猥褻罪,判朱男有期徒刑9個月。全案可上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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