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人夫抓包妻子外遇,拿出妻子與小王的鹹濕對話紀錄怒告通姦。(示意圖/取自免費圖庫pixabay)
記者陳羿妏/台南報導
黃姓男子抓包妻子與小王到汽車旅館開房間,拿出妻子手寫的事件經過書,以及鹹濕的通訊對話內容「都撞到子宮了」、「我們這樣偷偷打了幾炮」,怒告2人通姦。一審台南地院判無罪,案經上訴二審,台南高分院認為對話不足以證明,維持原判,全案確定。
判決指出,黃男與妻子於2013年8月結婚,4年後竟發現妻子與小王相約在汽車旅館開房間,便拿出妻子手寫事件經過書與手機對話紀錄,「下次小力一點。都撞到子宮了」、「上次我表現怎樣,喜歡嗎?還想再一次嗎?喜歡啊。您下面下次給我洗乾淨一點可以嗎?」、「我再想我們這樣偷偷打了幾炮?終於可以不用再偷偷摸摸了。一炮而己。之前都不用算喔!你惡劣喔」,認為對話太超過,提告2人通姦。
黃妻辯稱,手寫經過書是丈夫逼她寫的,而對話紀錄根本並非自己傳送出去,極力撇清沒有與小王發生關係,認為丈夫提出的對話內容時間不明,還說「只是在開玩笑」,覺得該對話無法證明她外遇。
法官勘驗對話紀錄和當庭說詞認為,黃妻與小王庭訊時,曾提及該時間在汽車旅館,強調沒有發生關係,而2人對話提到性交的確已經超乎一般男女交往的狀況,但是因為黃男提出的對話時間不明,無從推定是否有相姦,以證據不足判黃妻和小王無罪,全案定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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