徐正文「包機多3人」被罵翻!交大法律教授「是嚴重的刑事犯罪」:可關7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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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台北市家長會長協會總會長徐正文受訪 視訊連線滯留武漢台胞。(圖/記者屠惠剛攝)

▲大家將矛頭指向居中穿梭的徐正文。(圖/記者屠惠剛攝)

記者周亭瑋/綜合報導

首批武漢返台包機名單爆爭議,而從中協調的「湖北台灣同胞返台救援會」會長徐正文,遭外界質疑罵翻。交大科法所教授林志潔嚴肅指出,徐的行為可能已觸犯《兩岸人民關係條例》第15條的規定,這是嚴重的刑事犯罪。

徐正文連日來居中聯繫包機返台,被爆出安插3名「不在名單中」的乘客,重點是其中一人還是新型冠狀病毒(2019-nCoV)的確診病例,消息曝光後激起廣大怒火,也使得第二批台商包機暫時喊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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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徐正文「包機多3人」 交大法律教授「是嚴重的刑事犯罪」:可關7年。(圖/翻攝自林志潔臉書)

▲交大教授發文呼籲,檢調應該即刻偵辦。(圖/翻攝自林志潔臉書)

對此,交大教授林志潔直言,徐正文除了偽造文書、違反傳染病防治法外,「你的行為可能已經觸犯《兩岸人民關係條例》第15條的規定,是嚴重的刑事犯罪。」

林志潔表示,依照第79條規定,違反第15條規定者,處1年以上7年以下有期徒刑,得併科新台幣100萬元以下罰金,「如是嚴重的刑事犯罪,檢調應該即刻偵辦。」

▲▼因應武漢肺炎疫情,武漢台商撤僑專機返台,專機滑行中。(圖/記者李毓康攝)

▲因應武漢肺炎疫情,武漢台商撤僑專機返台。(圖/記者李毓康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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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據《兩岸人民關係條例》第15條規定,下列行為不得為之。一、使大陸地區人民非法進入台灣地區。
二、明知台灣地區人民未經許可,而招攬使之進入大陸地區。
三、使大陸地區人民在台灣地區從事未經許可或與許可目的不符之活動。
四、僱用或留用大陸地區人民在台灣地區,從事未經許可或與許可範圍不符之工作。
五、居間介紹他人為前款之行為。

不過,徐正文強調,誰能上機的主導權,在兩岸政府機關手上,他當初是擬一份「建議優先名單」給海基會,但最後誰上飛機,主管單位並不會知會他,「我們也很無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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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資料來源:內政部警政署165打詐儀錶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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