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桃園吳姓男子去年4月間三度誘騙少女性交易,其中2次以8千元為代價,事後卻只給2千元,警方後來在網路巡邏查出吳男惡行。(示意圖/免費圖庫pixabay)
記者沈繼昌/桃園報導
桃園市吳姓男子去年認識15歲少女,卻趁機誘拐要求發生性行為,4月間以8千元為代價,誘拐少女到摩鐵發生性行為,少女難以抗拒誘惑與吳進行性交易,但吳事後以「未獲滿足」為由僅給2千元,吳男以相同代價三度誘騙少女性交易,甚至揚言匯款支付2千元卻食言,警方在網路巡邏後查出吳男惡行送辦;檢方7日偵結依違反兒童及少年性剝削防制條例等罪嫌將吳提起公訴。
檢警調查,40歲吳姓男子於去年4月15日,以8千元為代價誘騙15歲少女在摩鐵進行性交易,少女同意後與其發生性行為,但吳男事後卻以未獲滿足為藉口,僅給2千元後離去;10天後,吳男再度以相同代價邀約少女性交易,結果仍然僅付2千元再度走人;5月26日三度誘騙少女性交易,完事後竟以未帶足現金為由,改天再匯款給少女2千元後離去。
警方事後在網路巡邏時查出吳男涉嫌與少女性交易,並在6月30日在新北市蘆洲區查獲吳男在巷弄間吸食安毒,當場被員警查獲到案。
檢警查出,吳男與少女聯繫頻繁,除三度誘騙少女性交易外,還要求少女拍攝胸部特寫照片傳給他,但遭少女拒絕,期間三度以支付8千元代價,誘騙少女發生性關係,第三次甚至沒給錢。
檢方認為吳男犯行明確,少女也指證歷歷,偵結依違反毒品危害防制條例、兒童及少年性剝削防制條例等罪嫌將吳提起公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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