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陸軍歐姓現役軍人,猥褻女友未成年雙胞胎女兒7次,被判刑10年。(示意圖/123RF)
記者游芳男/宜蘭報導
陸軍花東防衛指揮部歐姓現役軍人,在住家及旅館,對女友未成年雙胞胎一對女兒伸出狼爪7次,法院審理時,歐男雖辯稱是為姐妹花按摩,一時不小心碰觸下體,但姐妹花與女友指證歷歷,歐男的說法不被法官採信,宜蘭地方法院依強制猥褻罪,判歐男10年徒刑,全案可上訴。
判決書指出,陸軍花東防衛指揮部歐男現役軍人,與女友及女友雙胞胎女兒,2012年在花蓮市居住,2018年,讀國中雙胞胎姐妹花,為加入排球隊轉學某國中,平時住校,放假才返回花蓮住處。
後來歐男,開始覬覦姐妹花,先在花蓮市住處多次趁姐妹花熟睡時伸出狼爪,手伸進姐妹花褲子內撫摸下體,姐妹花均以腳踢反抗,但隱忍不發。歐男也在休假時間,與女友找姐妹,分別在旅館與香客大樓,再伸狼爪。
姐妹花不堪又受辱,向母親控訴,校方老師、教練也發現姊妹花精神狀態有異,一問之下,歐男惡行才曝光並挨告。
法院審理時,歐男辯稱,姐妹花練球腰會酸痛,他有時半夜會到房間內看姐妹花有無蓋棉被,怕姐妹花睡姿不良腰會更痛,另他有幫忙姐妹花按摩減緩酸痛,可能是按摩過程不小心碰到下體才會被誤會。
另,歐男曾傳Line給姊妹花說:「寶貝」、「呵護你」與「說過要等我」等語,被法官認為這些語言顯微男女之情,逾越一般長輩對孩子的關心,加上雙胞胎與女友指證歷歷,歐男辯稱按摩一節,不被法官採信。
法官痛批,現役軍人歐男,為滿足自身性慾,不顧未成年雙胞胎姐妹花身心與人格發展及心靈感受,造成姐妹花心靈難以抹滅的陰影,惡性甚鉅,依強制猥褻罪判10年徒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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