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印籍研究生卡米邀日籍女大生亞美到宿舍喝酒聊天,過程中2人發生關係,卡米遭控性侵。(圖/PAKUTASO)
記者徐愷昕/台南報導
印度籍男研究生卡米(化名)來台讀書期間結識同校大一日籍女生亞美(化名),2人認識不到2天,卡米就邀亞美到男生宿舍喝酒聊天,未料過程中卡米卻突興起性慾,未徵得亞美同意直接跨坐女方身上,硬上得逞。嘉義地院一審依強制性交罪判卡米3年6月徒刑,二審台南高分院認為,雙方性交過程中,是因男方未能察覺女方意願所以發生關係,而非強制硬上,所以改判卡米無罪。仍可上訴。
卡米透過研究所學長認識同校19歲日本妹亞美,因卡米不會中文,雙方多以英文溝通,2人認識不到2天,一日晚上8點卡米就用Messenger傳送訊息邀亞美外出喝酒,2人在校內便利商店聊天至11點許,因商店打烊,卡米便邀亞美到男生宿舍續攤,隔日凌晨1點亞美要離開之際,卡米表示因樓梯間有其他人在,此時離開會被抓包,要亞美3、4點左右再走較妥當,建議亞美先躺她床上休息,並保證不會騷擾亞美,自己會躺地板。
▲在宿舍內卡米承諾自己不會亂來,逕自躺上床到亞美旁邊。(圖/取自免費圖庫pixabay)
未料之後卡米便以地板上會冷為由,逕自上床躺在亞美旁邊,過約數分鐘,卡米竟萌生性欲,未徵得亞美同意,雙腳直接跨坐至亞美身上,用手將她連身裙掀起,撥開女生內褲後,以口舔吻她下體,亞美驚嚇之餘,多次以英文表示,「stop it」,然而卡米可能未意會到亞美反抗,繼續動作戴上保險套,將小弟弟放入女方下體,直到見亞美哭泣發抖,才停止動作。
嘉義地院一審時,依強制性交罪判卡米3年6月徒刑,且執行完畢或赦免後須驅逐出境。二審台南高分院審理時,卡米仍堅持否認強制性交,他稱,絕對沒有強迫亞美和自己擁抱、親吻、牽手,也沒有強迫她去宿舍,更沒有強摸身體、亂吻等舉動,表示這些行為都是雙方合意發生,戴上保險套要和亞美發生性行為時,一聽到對方說,「not now」,就馬上停止動作,隨後送女生回宿舍後,亞美還有傳送「Thanks」訊息給他,他事後也已向亞美道歉。
亞美法庭上稱,因雙方文化差異,不確定如何與印度男生相處較為妥當,比較不敢表達感受,而在宿舍時,因日本人的觀念是,在別人房間就要遵照主人意思,所以也不好意思拒絕,就到床上去,當時有想過卡米動機不單純,但因男生承諾他什麼都不會做,就信了,又當卡米說在地板上睡有點冷,問可不可以睡在身邊時,因為他是房間主人,自己很難拒絕,也就默許。
▲兩人在床上時,卡米一時興起性慾,雙腳直接跨坐女方身上。(示意圖/取自免費圖庫PEXELS)
法院審理詢問性交過程時,因亞美表示,「我們日本人不太會把感覺表現在我們的表情上,也許在卡米看起來我是沒有反應的」,對此,法官認為,卡米於黑暗中專注對雅美口交時,可能未能發覺女生發抖或以手推開等反抗動作,甚至亞美說,「stop it」時音量也可能過小,不足以讓卡米察覺。另根據亞美當晚與卡米親吻、擁抱、牽手、進入宿舍房間的行為來看,亞美一旦未明確表達反對之意,卡米主觀上真的容易誤認亞美真實意願,加上事後卡米見亞美哭泣時有立刻收手,依「罪疑惟輕,利於被告」之原則,法官認為並沒有證據能證明卡米有強制性交犯意,審結,改判卡米無罪。仍可上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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