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桃園市某超商廖姓店長去年2月間察覺洪姓店員上班期間盜刷17萬元,竟夥同黃姓店員將洪拘禁倉庫內,凌虐拍攝裸照逼迫還錢遭起訴。(示意圖/免費圖庫unsplash)
記者沈繼昌/桃園報導
桃園市龜山區某超商廖姓店長,去年2月間查出洪姓店員因欠債竟在上班期間利用收銀機代收繳款憑單盜刷17萬元,涉嫌夥同黃姓店員動用私刑將洪拘禁凌虐逼迫還錢,還拍攝裸照上傳員工LINE群組,洪向友人求助揭發廖男惡行,桃檢偵結依剝奪他人行動自由罪嫌將廖、黃2人提起公訴。
檢警調查,廖40歲的廖姓男子在龜山區某超商擔任店長,去年2月22日查出洪姓店員利用凌晨上大夜班機會,以店內收銀機設備陸續列印代收繳款憑單9張,繳款金額達17萬元,再以店內收銀設備刷讀繳款憑單上條碼,雖未給付任何費用,將「已收款」虛偽資料輸入收銀機連結電腦設備,製作財產權取得紀錄,藉此詐取免付17萬元不法利益。
廖姓店長察覺洪男盜刷17萬元後,夥同黃姓店員將洪拘禁在超商小倉庫內,以小鐵鎚隔著電話簿毆打洪,要求洪盡速籌款還錢,洪只好向昔日軍中蔡姓同袍求助,因蔡也無法處理,僅要求廖姓店長帶洪去警所報案處理;但廖向警方報案後,仍將洪拘禁在超商倉庫內,還拍攝洪男裸照上傳員工LINE群組內,蔡姓同袍出面擔保,匯款6萬餘元後,洪才獲釋。
檢警偵訊時,廖否認犯行,辯稱是洪把自己鎖在超商廁所內,他在群組上傳洪的裸照與講述凌虐、拘禁過程都只是開玩笑;黃姓店員坦承受廖脅迫拘禁洪男,但事後已離開該超商到其他超商工作,另有證人指稱,曾看見洪跪在超商倉庫情事,檢方根據洪男證詞與蔡姓等證人指證,認為廖、黃等2人犯行明確,偵結依剝奪他人行動自由罪嫌將廖、黃2人提起公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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