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滷肉飯要不要攪拌再吃成離婚理由,法官判准。(示意圖/記者顏心彤攝)
記者陳韻如/新北報導
男子阿宏(化名)婚後不願外出工作,生活家用全由其妻子小乃(化名)支付,逼得小乃只能兼差當酒促貼補家用,但卻遭到他怒批是應召女。此外,2人婚後,阿宏就常因瑣事出言辱罵小乃,就連吃滷肉飯的方法也有所規定,只要不照做,就會惡言相向,讓小乃憤而訴請離婚,法官審理後判准。
根據判決,小乃主張,她與阿宏結婚4年多,但阿宏始終不願外出工作,生活開銷全由她賺錢支付,甚至還幫阿宏還了將近19萬的卡費,讓她迫不得已只好兼職酒促,但卻被阿宏批評是「應召女」。
小乃還提到,阿宏有強烈的控制欲,要求她吃滷肉飯一定要攪拌後才能知,又逼她喝精力湯,還要陪同一起出國衝浪。此外,阿宏又常以腰傷為由,沒有履行夫妻之實,甚至1年內行房不到2至3次,種種原因讓小乃痛苦不堪,因此訴請離婚。
阿宏到庭後則反駁,2人婚後其母親供應食宿,且無須負擔房貸、水電費,家事也全由他負責,小乃根本不需要支付家用,且小乃所提出的收據,也並非支付家用所用。
阿宏還說,他因為受傷需要休養復健,且因為有操作股票而有收入,且家中公司也不時需要幫忙,也不是他不願工作。不過,阿宏坦承,確實有因為小乃當酒促而起爭執,隨後才說出「應召女」的重話。
另外,阿宏強調,要求小乃喝精力湯是因為擔心小乃的身體,而滷肉飯的部分,則是因為小乃經常只吃滷肉有淋到的上層部分,沒吃完的白飯則會冰入冰箱,因為怕小乃浪費才善意提醒。此外,阿宏還發現,小乃有外遇,並且經常在LINE上傳送「想你」等語給其他男人。
法官審理後,2人因為吃滷肉飯等飲食習慣而造成爭執,但阿宏是出於關心其健康和節儉的善意,難以此認定小乃有被虐待的情形。此外,出國的部分,小乃也是成年人,如果對行程有所不滿,大可拒絕前往、拒絕支付費用,因此此說法也難以採信,但審酌2人婚姻關係出現重大破綻,且難以回復,最終判准離婚。全案可上訴。
【更多新聞】
128人送驗全數過關!麗星郵輪感性聲明:寶瓶星號以基隆為家,盼能續留台灣
讀者迴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