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鄭男與妻子簽訂合約,一旦外遇被抓包就需交上半年退休俸。(圖/pixabay)
記者徐愷昕/嘉義報導
鄭姓男子婚後出軌與蔡姓女子交往,鄭妻發現老公外遇後,多次與先生大吵,經友人勸說,2人簽下了協議書,內容寫到,一旦鄭男繼續偷情,他必須將退休金全交由鄭妻處置,隨後鄭男仍持續與小三聯絡,鄭妻憤怒提告,經法院2次判決,鄭男總計繳出了105萬餘元退休俸給老婆。
人夫鄭男2014年10月開始與蔡女交往,鄭妻發現老公外遇後,2人多次嚴重大吵,經好友相勸,雙方2015年簽下協議書,內容寫到,「一旦鄭男有跟外面任何女人有往來,經鄭妻發現後,不論有無發生關係,鄭男必須馬上搬離住所,不可有任何干擾,且留在住所的所有物品、車子等,任憑鄭妻處置、變賣,決無異議。且每半年領取的終身俸也由鄭妻處理」。
然而鄭男不以為意,仍持續偷偷與蔡女交往,未料2018年3月8日晚上,鄭男與蔡女親密同去賞花燈時,遭鄭妻妹妹撞見,鄭妻妹跟蹤,發現2人同住鄭男租屋處。鄭妻得知消息,迅速前來與妹妹會合,隔日凌晨偕同派出所員警前往抓姦,雖警方開門時,並無證據2人有肉體接觸發生關係,但凌晨一對男女共處一室不免讓人起疑,而事隔5日,鄭男傳送訊息,「我知道我做錯事,該面對法律的懲罰」給大女兒。
▲鄭男仍持續與蔡女交往,2人還身著家居輕便衣物,單獨共處一室。(示意圖/取自免費圖庫PEXELS)
對於先生偷吃一事,鄭妻憤怒提告,要求先生履行先前簽屬的協議書,又因鄭男被抓包2次,她依時間分別請求給付2018年3月至12月及同年12月至2019年11月的退休俸,總額105萬3400元。
法庭上雖鄭男表示,「我靠退休俸維生,沒有錢可以給妻子」,但法官參考協議書中,「鄭妻同意斟酌經濟狀況鄭男零用錢(7000元)」,認為鄭男並不會因交出退休俸就無法維持生活。
嘉義地院審理完,雖無證據可證明鄭男與蔡女有發生肉體關係,但2人明知鄭男是有婦之夫,竟仍不懂得避嫌,在深夜、凌晨單獨在非公開場所同住休息,且未事先告知鄭妻,審結,判鄭男需支付退休金47萬4前餘元,加上前次的57萬9前餘元,總計要付出105萬4300元退休俸給老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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