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桃園市張姓男子去年10月被警方通知到警局,帶著醉意做筆錄時竟辱罵承辦員警是「菜鳥」挨告。(示意圖/免費圖庫pixabay)
記者沈繼昌/桃園報導
桃園市張姓男子去年因行車糾紛挨告,警方通知到警局製作筆錄,張男帶著酒意到警局,竟以台語對承辦員警辱罵是「菜鳥」,員警依妨害公務罪嫌將張男送辦;檢方根據監視器畫面與員警密錄器查出張男確有辱罵員警行為,11日偵結依妨害公務罪嫌將向地院聲請簡易判決處刑。
檢警調查,35歲的張姓男子去年10月間在大溪區與人發生交通事故,大溪警分局南雅派出所通知張到派出所製做筆錄,承辦的李姓警員發現張有濃濃酒味,張態度不佳還語帶輕浮,當場以「菜鳥」辱罵李姓員警,李員攔阻轉身欲離去的張男,雙方發生拉扯,張被依妨害公務罪嫌現行犯送辦。
檢方偵訊時,張男否認有侮辱公務員行為,辯稱當天喝醉是「無心的」,因為李姓警員可能有問到什麼,才會如此說;檢方勘驗員警密錄器與派出所監視器錄得畫面,確認張男有說「菜鳥」字眼,其「無心的」說法屬卸責之詞不予採信,偵結依妨害公務罪嫌將張向法院聲請簡易判決處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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