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蔡男把醉倒的坐檯女子帶到摩鐵性侵,事後還辯稱是,「性交易」。(示意圖/取自免費圖庫123RF)
記者陳韻如/台中報導
蔡姓男子與朋友南投某KTV歡唱飲酒,還找來小姐小乃(化名)坐檯。然而,大夥歡唱結束後,蔡男竟趁機將醉倒的小乃帶出場到摩鐵性侵得逞。案經小乃提告,法官最後依強制性交罪判蔡男4年徒刑。
判決書指出,蔡男2017年10月中跟朋友到KTV唱歌,但他結束後,竟趁著小乃酒醉意識不清時,將人帶出場,隨後帶到摩鐵性侵得逞。過程中,小乃不斷掙扎大喊,「不要」,卻仍抵不過蔡男力氣慘遭性侵。
事後,小乃情緒崩潰,還曾傳訊給乾哥求救,「救我...」,甚至揚言自殺,「我會自殺,沒有人這樣對我,我好想割我自己」等,隨後趁著蔡男睡著,逃出摩鐵,並報警處理。
法院審理時,蔡男矢口否認犯行,還辯稱,當天小乃並沒有喝醉,意識也算半清醒,之後還一起搭車到摩鐵,「且我跟她到摩鐵是做性交易,我沒有強迫她」。不過,法官認為,若是性交易,小乃怎可能像乾哥求救,且情緒崩潰到揚言自殺,情緒相當激動。
此外,小乃還出庭證稱,「我們簽了3張和解書,是對方逼我的,但他說是但他說是要給我的撫慰金,那5萬元是當天晚上就給我的,就叫我不要告他,他說後面會再給我20萬元,但他拿不出來」。
法官審理後認為,蔡男為逞一己私慾,竟對小乃下手,並沒有尊重小乃的身體自主權,導致小乃身心受到極大傷害,且蔡男犯後還否認犯行,雖與小乃簽署25萬和解書,但卻僅賠償5萬元,不見他悔改之意,因此依強制性交罪判他4年徒刑。全案可上訴。
【更多新聞】
讀者迴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