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桃園市潘姓與蔡姓男子去年2月間載張女外出,謝姓丈夫趴車求張女返家,潘男指示蔡男狂飆近11公里,謝男因體力不支摔車慘死。(資料照/記者沈繼昌翻攝)
記者沈繼昌/桃園報導
桃園市潘姓男子與已婚張姓女子發生婚外情,去年2月間張女的謝姓丈夫查出張女與潘男乘車外出,謝趴在車上求張女返家,但潘男卻指示開車的蔡姓男子狂飆10.9公里,謝因體力不支摔車重傷,送醫急救後仍不治身亡,檢方依共同殺人罪嫌起訴;桃檢12日宣判潘男13年有期徒刑,蔡男13年2個月有期徒刑,全案還可上訴。
檢方調查,謝男與43歲的張姓女子婚後育有2男1女,但夫妻感情近年生變,張女離家與48歲的潘姓男子同居,謝男多次懇求張女返家,但張女始終未回心轉意。去年2月2日晚間,謝委託友人約張女在觀音區見面談判,張女與潘男同車由40歲蔡姓男子開車赴約。
張女與潘男到場後,謝男希望張女返家,但張女、潘男等人都未下車,雙方交談未久後,潘男指示蔡男開車離去,謝則跳上轎車引擎蓋企圖攔阻,蔡男踩下油門駕車離開,謝緊抓著窗戶梁柱支撐身體,蔡男等人沿途以時速高達100公里高速狂飆,謝的友人則駕車在後方示警要求停車,但蔡男始終沒停車。
蔡男等人連續狂飆,張女一度大喊「停車!那是我老公」,蔡男卻未停車連續狂飆10.9公里,謝終因體力不支在觀音區中山路轉彎處被甩落,經送醫急救後於6日因外傷性顱內出血併中樞神經衰弱不治身亡。
桃檢於去年6月依共同殺人罪嫌將蔡男與潘男提起公訴,檢方認為,蔡、潘2人明知謝趴在引擎蓋上,一路高速行駛導致謝從引擎蓋上重摔死亡,涉嫌共同殺人犯行明確,至於同在車上的張女則不起訴,主因張女不斷要求蔡男減速,但她無力控制車輛而無法阻擋悲劇發生,罪嫌不足不予起訴。
地院認為,潘男、蔡男與謝男互不相識,卻以高速駕車、蛇行、急煞等方式,導致謝摔落地面死亡,事後還否認殺人犯行,且未與謝的家人達成和解與賠償,審理後依共同殺人罪判處潘男13年、蔡男13年2個月有期徒刑,本案還可上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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