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15補班「這天到職」加班費少一天? 勞動部公布正解

2020年02月13日 07:58

▲▼職場,公職,上班族,職員,辦公室,企業,競爭力,白領。(圖/資料照)

▲補班日到底能不能拿到加班費,是許多勞工關注的焦點一隻。(示意圖/ETtoday資料照)

記者黃翊婷/綜合報導

週六(2月15日)要補班,不少上班族都很關心這一天倒底有沒有加班費可以領。對此,勞動部表示,經過調整後2月15日從休息日變成正常工作日,所以雇主無須加給勞工出勤工資。

勞動部勞動條件及就業平等司長謝倩蒨說明,如果是按照政府行政機關辦公日曆,將2月15日的休息日與1月23日(農曆小年夜)上班日對調的事業單位,勞工在2月15日當天出勤,雇主即可不用給休息日出勤加班費。

另外,勞動部近日也接獲許多民眾詢問,「如果是在1月24日以後才到職的勞工,2月15日當天是否仍需補班,出勤的話,雇主是否應加給休息日加班費?」

謝倩蒨表示,這樣的案例仍需視勞雇雙方如何約定、公司整體運作如何規定,一切都是按照公司規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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