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單項體育協會改成開放民眾自由報名參加,挑戰了長期獨大的各協會理監事,進而爆發灌人頭選票醜聞。(圖為資料照/記者路皓惟攝)
記者孫于珊/台北報導
中華民國棒球協會前理事長陳太正、羽球協會秘書長李侑龍、網球協會秘書長劉中興、游泳協會前理事長許東雄,及想參與網球協會理監事選舉的詔安華等5人,為各自鞏固位於協會的主導權,竟勾結合作,蒐集民眾個資互灌人頭選票。台北地院審結,依違反《個資法》、偽造文書罪判5人緩刑,支付公庫35萬至75萬元,可上訴。
2017年11月1日至12月20日期間,為符合國民體育法修法,開放全民參加各單項體育協會,教育部體育署因而建置網站「民眾申請加入特定體育團體會員預報名專區」,民眾可輕鬆上網登錄,參與各協會理監事改選。然而這樣一來根本挑戰長期獨大的各協會理監事。
▲「民眾申請加入特定體育團體會員預報名專區」為民眾登錄並繳交會費後,就可進入想參與的運動協會會員,參與理監事改選。(圖/翻攝自官網)
為讓各協會會員人數增加,5人透過人脈蒐集民眾個資,再由陳太正(時任足球協會秘書長之父)負責進行分配、交換,灌水預報名人數。陳太正利用了7552筆個資、李侑龍7519筆、許東雄8496筆、劉中興5537筆、詔安華3305筆。
不過趙安華不滿劉中興拿到的個資比他多,便將其中3千多筆個資,分別灌入保齡球、射箭、舉重、撞球、跆拳道、射擊、軟式網球、健美及殘障體育等9個運動協會預報名網站,直到時代力量立委黃國昌及體育署告發後,全案才因此曝光。
台北地檢署2018年8月一度將5人緩起訴,期限1年,須支付公庫30萬至75萬元不等,黃國昌認為緩起訴對被告過於「優惠」,而親赴北檢抗議,高檢署也發回續查。北檢重啟偵查後,最後改將5人起訴。
法官審酌5人皆認罪,分別將棒協陳正太判刑6月,緩刑3年、支付公庫60萬元;羽協李侑龍6月、緩刑3年、支付公庫60萬元;泳協許東雄6月、緩刑4年、支付公庫75萬元;網協劉中興、趙安華皆判5月、緩刑3年、支付公庫35萬元。
▼棒、網、羽、泳4大體育協會高層利用民眾個資互灌人頭選票,5人被判緩刑。(圖/記者潘泓鈺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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