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男子趁跟前女秘書單獨相處時,強吻對方,甚至撫摸對方身體,遭判刑8個月。(示意圖/取自免費圖庫123RF)
記者陳韻如/台中報導
女子小欣(化名)曾擔任男子阿宏(化名)的秘書,離職後,阿宏要求她對自己進行英文教學,但卻趁機親吻及撫摸她身體,嚇得小欣立刻報警提告。一審法官審理後,依強制猥褻罪判他8個月徒刑,他不服上訴,並認罪,且跟小欣道歉,二審法官則給予他緩刑3年,緩刑期間須付保護管束。
判決書指出,小欣在擔任阿宏秘書期間工作表現不錯,還曾幫忙阿宏女兒出國留學事宜,事後離職也一直與前同事保持聯繫。2018年5月底,小欣利用午休時間到前公司找同事吃飯,剛好遇到阿宏,2人寒暄幾句之後,阿宏便邀情她與其女兒一同用餐。
在用餐期間,阿宏不斷詢問小欣,聚餐後是否能幫忙到朋友家搬他所購買的酒類,而小欣為了感謝阿宏請吃飯,於是答應。事後,2人一同將阿宏女兒送回大學宿舍,隨後才到朋友家搬酒。
2人將酒搬回住處後,阿宏拿出英文課本假藉要小欣教他英文,隨後又稱隔著桌子不方便看,讓小欣挪動座位到他身旁,並且向小欣稱,可以每周二、四上課,但遭到小欣婉拒。
未料,阿宏卻拿出3000元強塞給小欣,要求小欣之後來上課搭計程車,但小欣堅持拒絕,而這時阿宏卻突然強硬將小欣拉至身旁,隨後強行親吻她。小欣為了逃離,假藉肚子餓要去吃飯,但沒想到,2人準備離開時,阿宏竟轉身抱住她,隨後伸手撫摸她胸部、臀部等私密部位。
小欣事後提告,但一審法官審理時,阿宏矢口否認犯行,還自認小欣可接受其追求,且他目前單身一人獨居,希望能有第二春,才親吻小欣,而小欣也沒有拒絕。不過,這說法全被小欣駁斥,小欣表示,「對我來說,他和我爸的年紀差不多,我的年紀也跟她的女兒差不多,我對他的喜歡是對於長輩的喜歡和尊敬」。
法官審理後認為,阿宏為逞一己私慾,竟不顧小欣掙扎、反對,強吻對方,造成小欣身心受創,犯後還否認犯行,因此將他判刑8個月。阿宏不服提出上訴,並透過律師向小欣道歉,也獲得原諒,二審法官因此給予緩刑3年,並須付保護管束。全案可上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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