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桃園市越南籍胡姓女子與鄭姓男子去年9月從桃園市蘆竹區某家汽車旅館相偕走出,被人夫察覺提告。(示意圖/視覺中國CFP)
記者沈繼昌/桃園報導
桃園市越南籍胡姓人妻去年9月間被人夫撞見與鄭姓男子相偕步出摩鐵大門,人夫一怒之下提告2人妨害家庭,胡姓人妻辯稱:「生理期不舒服」,才請鄭男陪同去摩鐵「休息」,堅決否認有發生性行為;檢方以人夫未提出2人通姦畫面、使用過衛生紙等證據,僅目睹2人從摩鐵大門步出,難以依妨害家庭論罪,14日偵結予以不起訴處分。
檢警調查,27歲的越南籍胡姓女子遭吳姓丈夫指控,去年9月23日與27歲鄭姓男子從蘆竹區1家摩鐵大門前相偕步出,吳怒火中燒提告胡女涉嫌通姦、鄭男則涉嫌相姦。
檢警偵訊時,胡女與鄭男均坦承2人確實曾到摩鐵,但否認發生性行為,胡女辯稱當天因身體不舒服,才請鄭男陪同去摩鐵休息;鄭男也說,胡女聲稱「生理期來,不舒服」,他才帶她去摩鐵休息,兩人並未發生性行為。
檢方認為,吳姓人夫未提出2人發生性行為之錄影畫面、使用過的保險套或衛生紙等證據,尚難以僅目睹2人一同自摩鐵走出,即認定2人有姦淫行為,復以沒有其他積極證據,難以依通姦與相姦罪責相繩,偵結予以不起訴處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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