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強制車險電子式保險證認證平台已上線,有利車主即時辦理車籍監理業務。(圖/達志示意圖)
記者紀佳妘/台北報導
金管會2018年推動「強制車險電子式保險證認證平台」,也就是強制車險保單電子化,民眾可透過電子郵件、手機等方式,找到強制險的投保證明,避免重複投保、遺失等情況。金管會也規定,保險契約若以電子保單型式出單時,保險業務員需取得保戶手機號碼、電子郵件信箱。
智慧型行動裝置日趨普遍,配合節能減碳政策,金管會已全面推動強制汽車責任保險的電子式保險證,汽、機車所有人申辦公路監理業務時,可出示本保險電子式保險證,作為公路監理機關審核的投保紀錄證明。
此外,為強化強制車險電子式保險證的防偽及控管機制,保險局指出,已請保發中心完成「強制汽車責任保險電子式保險證認證平台」的建置,透過該平台產製的電子式保險證,保險公司除了可透過電子郵件、簡訊等方式,將電子式保險證提供給要保人,還可同步傳輸承保資料至公路監理資料庫,有利車主即時辦理車籍監理業務,且保戶可隨時查詢保險期間,確認投保情形,對保戶來說,相當便利。
保險局表示,目前已修正發布保險業招攬及核保理賠辦法,增列保險業招攬人員於招攬時,若保險契約是以電子保單型式出單時,應取得要保人及被保險人的行動電話號碼或電子郵件信箱。
保險局說,民眾在業務員或其他通路招攬投保強制車險時,可提供行動電話號碼或電子郵件信箱,也可到保險公司官網投保本保險,並選擇發放電子式保險證。另外,若未留存行動電話號碼或電子郵件信箱於保險公司的民眾,也可主動提供保險公司,有利保險公司提供電子式保險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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