工程師情人節躲補習班廁所「偷拍」…女生一進門驚嚇尖叫!

▲台南1名楊姓工程師,情人節凌晨躲在補習班女廁,偷拍女生的「裙底風光」時,被人發現報請市警二分局警方到場查獲。(圖/讀者提供)

▲台南1名楊姓工程師,情人節凌晨躲在補習班女廁,偷拍女生的「裙底風光」時,被人發現報請市警二分局警方到場查獲。(圖/讀者提供)

記者林悅/台南報導

台南1名楊姓工程師,情人節凌晨躲在補習班女廁,偷拍女生的「裙底風光」時,被人發現報請市警二分局警方到場查獲,警方雖查扣楊男2支手機,但發現影像已被楊男早一步刪除,警方先將楊男依妨害秘密罪嫌送辦,再進一步將手機送驗,看是否可恢復被刪影像,深入追查偵辦。

市警二分局於14日凌晨據報,前往轄內1家補習班查獲被控涉嫌在補習班女廁持手機偷拍女生「裙底風光」的近40歲楊姓男子,警方當場查扣楊男所有2支手機,但發現手機的影像、照片已被楊男早一步刪光,警方在被害人及現場民眾指證歷歷下,將楊男帶回偵訊。

警方初步查出楊男涉嫌疑在13日晚上就躲在補習班女廁中間格位,伺機偷拍女生如廁,但被其中1名被害人發現驚嚇尖叫請人報警,補習班人員聞訊除馬上報警外,並圍堵住楊男的廁所門前怒罵,叫楊男出來。楊男拒不出來,直到警方到場才出來。

警方認為,雖然楊男手機內的圖片與影像已被刪除,楊男所犯涉嫌刑法妨害秘密罪第315-1 條第2款:無故以錄音、照相、錄影或電磁紀錄竊錄他人非公開之活動、言論、談話或身體隱私部位者。處3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30萬元以下罰金;第 319 條:第315條、第315-1及第316條至第318條之2之罪,須告訴乃論。全案偵訊後警方先依妨害秘密罪嫌送辦,再將楊男手機送驗,看是否可恢復被刪影像,深入釐清案情及受害人數,深入追查偵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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