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阿傑利用花花對他的信任,強行性侵對方。(圖/示意圖,無關本案/免費圖庫pxhere)
突發中心/新北報導
一名男子「阿傑」(化名)與女子「花花」是朋友關係,兩人日前相約出來為花花慶生,怎料阿傑卻利用對方對他的信任,將人載到摩鐵性侵得逞。對此,新北地院審理後,依犯強制性交罪判阿傑3年2月徒刑。
判決指出,阿傑與花花是朋友,而他於2018年12月的某日,以慶生為由約花花出來聚餐,飯後兩人又一同去購物,之後再返回花花家中放置物品,而接著兩人又驅車前往下一個地點。過程中花花因為身體狀況不佳而陷入昏睡,醒來之後卻發現,阿傑已經將車開到汽車旅館,甚至還已經開好房間。
花花雖然對阿傑的行徑感到不妥,但因為先前有與對方出遊的經驗,認為阿傑應該不至於有逾矩行為,才因此同意,兩人休息片刻花花也陪同阿傑到外與他的同事用餐,並於同日晚間7點回到摩鐵。怎料,阿傑回到房間後,卻利用花花對他的信任,屢次用手環抱對方,遭到拒絕後還脫下對方的衣褲,而儘管花花不斷掙扎並說,自己不喜歡這樣,卻仍是遭到阿傑強行性侵得逞。
雖然阿傑否認犯案,但由於花花指證歷歷,證述始終一致,且案發當下也立即跟好友訴苦,且驗傷單上顯示,花花在事發當時確實有掙扎的跡象,因此法官審理後,依法判阿傑3年2月徒刑,可上訴。
【更多新聞】
讀者迴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