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韓男日前花費58萬9千元登上歌詩達郵輪,與愛妻開始為期1個月的歐遊旅行。(ETtoday資料圖/記者蔡玟君攝)
記者徐愷昕/台北報導
韓姓男子花費58萬9千元與愛妻參加「馬可波羅東遊記歌詩達威尼斯號-米蘭杜拜27+1日遊」,未料旅遊期間他覺得自己遭騙,入住的陽台艙不僅房內有一大洞,探頭望出去的海景還遭救生艇擋住,另因航行途中有經過海盜區,門窗還需被封閉9日!旅遊結束,韓憤怒向旅行社提告求償29萬元,法官審結判旅行社賠償3萬6462元較為適當。仍可上訴。
韓男2018年8月報名旅行社買1送1的遊歐行程,團費總計58萬9千元,因行程主打「全程郵輪使用陽台艙」,大大吸引他目光,同月21日即下單並交付16萬訂金。
2019年3月3日韓男與妻出發為期1個月的郵輪之旅,未料8日於義大利登船後,發現自己被安排到的2樓艙房房外有一個大洞,且大洞上方還有2艘大救生艇擋住窗景視線,導致他僅能在洞邊探頭才能看到海景,質疑此房型根本就不是當初約定的陽台艙房。又因旅途中郵輪航線須經過紅海、海盜區,有9天需連續封閉門窗,對於要睡在封閉艙房內,韓男相當不解,要求旅行社即時處理,經反應,船公司免費將他升等至6樓陽台艙。
▲韓男指控旅行社未依規定給他陽台艙房,提告求償29萬元。(ETtoday資料圖/記者林璟倩攝)
韓男再反映,因旅途行程未依約定前往杜拜登上哈里發塔第124層景觀台,瞭望杜拜城及各式高樓大廈和填海建築,總結以上疏失,他認為旅行社應賠償團費的5%(3萬元),及精神撫慰金1人4萬(共8萬),總計求償29萬元。
台北簡易庭審理時,旅行社提出船公司訂房紀錄、郵輪平面圖及2樓艙房分布圖,確定韓男入住的確實是2樓標準陽台艙房,並稱韓男當初沒有特別提出要「非遮蔽陽台艙」,表示這部分僅是韓男舉證及主觀的感受。法官認為這部分確實有誤會,難以認定是旅行社安排疏失,判旅行社免罰。
至於登上哈里發塔的部分,旅行社坦承疏失,表示寄出行程時沒有告知韓男不會進入哈里發塔,對此,法官認為證詞可採,旅行社應依約賠償團費5%,1人14725元,而減少景點的部分應賠償1人3506元較為適當。總結,韓男與妻分別可得18231元賠償金,2人共計3萬6462元。仍可上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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