單親媽影射「用鼻子吸毒」挨告 佛系男幫求情:賠償我拿不下去

記者黃翊婷/新北報導

單親媽媽小美(化名)2018年8月間與網友阿冠(化名)發生衝突,一氣之下留言影射對方吸毒,後來遭新北地檢署檢察官起訴,這才在法庭上求饒表示自己還有3歲女兒要照顧,經濟狀況不佳,希望法官輕判。新北地院法官考量到阿冠也有當庭幫忙求情,最後依散布文字誹謗罪判處小美拘役20日,得易科罰金2萬元,並提供40小時義務勞務。

手機、滑手機、打電話、講電話。(圖/記者陳俊宏攝)

▲小美透過手機在臉書留言批評阿冠。(示意圖/記者陳俊宏攝,與本文當事人關)

判決書中提到,小美2018年8月12日當天和阿冠在網路上起衝突,事後竟然用臉書帳號留言,「差點忘記你好像都是拿燈泡還是自製容器輔助,又或是用鼻子在吃」,影射有吸食毒品等行為,足以毀損對方的名譽,結果反而害自己吃上官司。

小美挨告之後坦言,是一時失慮才會犯錯,自己有一名3歲女兒要照顧,身兼多職包含夜間廚師、檳榔攤、網拍等等,收入還是很不穩定,連女兒要上幼兒園的費用都拿不出來,也沒有親友願意伸出援手,無可奈何只好帶著孩子一起工作,所以希望法官能夠輕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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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小美經濟狀況不好,連女兒的幼兒園費用都拿不出來。(示意圖/123RF,與本文當事人無關)

而阿冠雖然不願意和解,卻還是出庭幫忙求情,「事情過了就算了」、「我也希望可以判輕一點,例如把義務勞務時間縮短一點,這部分我是同意的,因為她的孩子還小」、「剛剛聽完描述,要她賠償我也拿不下去,她現在生活及經濟狀況都有問題,我是能體諒就體諒」。

新北地院法官認為,小美因為一時衝動就留言辱罵他人,行為確實不妥,但考量到另一位當事人表明不願意追究,也不會要求賠償,甚至幫忙求情希望縮短裁罰時間,最後依散布文字誹謗罪判處女方拘役20日,得易科罰金2萬元,並提供40小時義務勞務,全案確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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