教女店長打官司「帶去開房3次」 已婚超商店員拒分手「我要跟我老婆說」

▲吳姓男子2017年6月間到堂弟家借住,趁堂弟回部隊時,竟對其女友性侵得逞。(圖/達志示意圖)

▲女店長一時意亂情迷,和林姓已婚男店員發生婚外情,想分手反遭林男威脅「跟我老婆說」。(圖/達志示意圖)

記者劉昌松/台北報導

在便利商店工作的林姓男子明明已婚,卻以傳授訴訟經驗為由,接近女店長,2人感情急速加溫,1個月內開了3次房間,女店長覺得良心不安,想斬斷畸戀,林男竟威脅繼續交往,否則「我要跟我老婆說,讓妳身敗名裂」,女店長執意分手,因此被林妻提告,17日遭台北地檢署起訴妨害家庭罪,至於林男因獲得妻子原諒,處分不起訴。

據了解,這名對懊悔介入他人婚姻的女店長,在2019年間,因為遇到雇傭糾紛而煩惱不已,林男得知後,誇口自己很有經驗,可以協助處理官司問題,還藉口傳授雇傭官司的技巧,親近女店長,30多歲的女店長因此對年紀相仿的林男好感度大增。

▲桃園市17歲少女去年8月提告父親與祖父在其就讀小學期間先後性侵與強制猥褻,並提出醫院驗傷單佐證,桃檢以受性侵期間未報警或告知親友,也未提出積極佐證,事隔8年才提告,難認有具體犯行,偵結不起訴處分。(示意圖/免費圖庫pxhere)

▲堅持斬斷畸戀的女店長,成為這件妨害家庭官司中唯一被起訴的被告。(示意圖/免費圖庫pxhere)

之後2人越走越近,在3、4月間,一連上汽車旅館開了3次房間,女店長在愛情和理性之間掙扎,決定要跟有婦之夫林男分手,沒想到林男竟拒絕,還威脅「我要跟我老婆說,讓妳身敗名裂」,女店長堅持不再聯絡,因此和林男一起被林妻控告通姦、相姦罪嫌。

林男在偵查期間,獲得妻子原諒撤告,因此被檢察官依法處分不起訴,至於女店長坦承自己因一時意亂情迷,介入他人婚姻,對林妻的指控毫無辯解,全部認罪,成為這段畸戀中,唯一要面對刑事追訴的被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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