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台南市防疫人員北上找到居家檢疫隔離卻落跑失聯的花女,漏夜帶回台南繼續隔離,衛生局亦將對她開罰。(圖/示意圖,記者林悅翻攝)
記者林悅/台南報導
台南佳里居家檢疫隔離落跑失聯的女子花淑珍,被台南檢疫人員會同警方在北部查獲,經當地縣市政府衛生單位協助,送往醫院檢疫尚無問題,台南檢疫人員於18日凌晨3時多將花女帶回台南,繼續檢疫隔離至19日,惟花女檢疫落跑行為嚴重危害防疫機制實不可取,台南市衛生局將依傳染病防制法進行裁罰。
據了解,台南市警佳里分局經積極蒐證布線,掌握花女行蹤,花女自行北上訪友,警方並通報花女所在縣市警方協助,前往花女所在地將她「留置」,台南市民政局區公所人員,會同與佳里分局警方17日晚上連夜驅車北上找到花女,完成花女交通及接觸史之疫情調查後,並在當地縣市衛生單位協助下,將花女送往當地醫院進行檢疫檢查,經檢疫結果,花女尚無問題,台南市防疫人員,於18日凌晨0時30分左右,將花女帶回台南,並於18日凌晨3時多將花女送返佳里居家隔離處繼續居家隔離,預計到2月19日解除檢疫隔離為止。
據了解,花女2月4日透過小三通返台時,篩檢並無冠新肺炎(武漢肺炎)陽性反應,花女個人並無發燒等異常症狀,惟依我國檢疫規定,仍需居家檢疫隔離14天,花女在隔離期間也沒有冠新肺炎(武漢肺炎)症狀,依規定2月19日花女即可解除隔離,恢復自由。
未料花女卻在17日上午開始失聯,台南市民政局防疫人員找不到她,即於17日晚上緊急發布台南首例新冠肺炎(武漢肺炎)檢疫期間失聯協尋通報,公布花女姓名,呼籲民眾協尋通報,協尋通報指出花女係2月4日經從廈門經小三通返台,依防疫相關規定需居家檢疫隔離14天,花女檢疫地點在台南市佳里區,檢疫解除日期係2月19日,防疫人員於2月7日至2月16日均以花女手機與花女取得聯繫。17日上午9時以後,經2次以上聯繫,聯繫不到花女,即透過警政機關協尋,因花女未能履行其居家檢疫之義務,民政局基於維護公眾健康權益,依傳染病防治法第58條第1項第4款及嚴重特殊傳染性肺炎中央流行疫情指揮中心2020年2月7日函文規定,公布失聯者姓名。市府除公布其姓名發布緊急協尋通報外,台南市衛生局將依照傳染病防治法69條開罰,罰鍰從1萬元至15萬元不等。
台南市佳里分局警方查出花女自行離家北上訪友,成了台南首例因違反傳染病防治法被公布姓名及通報緊急協尋之對象,害得台南市防疫人員為了她1人勞師動眾,特地北上將花女帶回安置隔離。花女行為嚴重違反防疫規定,其行為極可能造成防疫破洞,危及眾人安全,其行為實不可取,衛生局將依傳染病防治法對她開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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