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李聲凱陷中信金澄清湖購地弊案,自12日起繼續被限制出境8月。(圖/記者孫于珊攝,下同)
記者孫于珊/台北報導
中信銀證券投顧前董事李聲凱因捲入高雄澄清湖購地弊案,被依《證交法》背信罪、財報不實等罪起訴,同時也被限制住居、出境、出海。台北地院11日上午針對是否繼續限制李出境開庭,雖然李堅稱他「心中坦然!」請求法官解除限制,但法官仍基於他犯罪嫌疑重大、有事實足認有逃亡並滯留國外之虞等理由,裁定他自12日起限制出境8月。
李聲凱涉和中信慈善基金會董事長辜仲諒以「低價高買」手法,用9.5億元購買澄清湖大樓,使得中信銀承受1億元的價差損失,而被起訴,然而李當時逃亡海外被通緝,但事後卻又主動返台歸案說明,最後以200萬元交保,並限制出境。
如今限制期限到了,法官審酌,李聲凱矢口否認違反銀行法等犯行,但他於偵查中供稱,確受共同被告陳俊哲指示協助處理科信、泰通、力林等公司的國內銀行帳戶資金調度,且代表泰通公司出售澄清湖大樓給中國信託銀行,及代表中信資產公司就鳳信不良債權出價投標等語,堪認犯罪嫌疑重大。
法官繼續指出,李聲凱於2011年間因傳拘未到遭通緝,直到2017年10月2 日持紐西蘭護照入境時才緝獲,在此之前,他已多次持紐西蘭護照入出境台灣, 且李陳稱,他早有移民紐西蘭的計畫,是因母親年邁,才繼續住在台灣以便照顧,直到母親過世後,他於2006年11、12月間,就將國內的不動產處理好,以便前往紐西蘭定居,並於2010年間取得紐西蘭國籍,配偶及子女均在紐西蘭居住,在當地也具正當職業。可知李於國外具生活能力,且遭通緝後即未持我國護照入境,認有逃亡可能。
雖李的辯護人也辯稱,李均有定期返台掃墓祭祖,且現在需返回紐西蘭處理當地不動產出售後的木工、粉刷、水電等工作事宜,不會逃亡,但法官認為這些事務非由李聲凱出境親赴處理的必要,考量李於國內已無至親家屬及不動產,足認有逃亡滯留國外不歸之虞,仍裁定李自2月12日起限制出境、出海8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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