影/詐領助理費1090萬 國民黨桃園六連霸議員舒翠玲遭貪汙罪聲押

記者沈繼昌/桃園報導

有「議會戰將」稱號的六連霸桃園市國民黨議員舒翠玲18日遭檢調傳喚,檢方以舒涉嫌自2010年起以虛報人頭詐領助理費高達1090萬元,檢方指揮桃園市調處兵分三路包括服務處、住家與陳姓助理等住處同步搜索,檢方偵訊後認為舒與張姓丈夫、陳姓女助理涉犯本刑最輕7年以上有期徒刑之貪汙重罪,19日凌晨向桃園地院聲請羈押禁見,地院中午裁定舒、張2人以各200萬元交保,陳姓助理30萬元交保。

▲桃園市六連霸市議員舒翠玲涉嫌虛報人頭詐領助理費高達千餘萬元,桃檢依貪汙治罪條例19日凌晨向桃園地院聲押。(圖/翻攝自舒翠玲臉書)

▲桃園市六連霸市議員舒翠玲涉嫌虛報人頭詐領助理費高達千餘萬元,桃檢依貪汙治罪條例19日凌晨向桃園地院聲押。(圖/翻攝自舒翠玲臉書)

桃檢調查,56歲的舒翠玲是桃園縣第14、15、16、17屆縣議員與桃園市第1、2屆市議員,檢方查出舒涉嫌自2010年起以實際擔任助理的2名陳姓、2名舒姓人員聘為助理,並向議會申報公費助理薪資,桃園市議會出納人員依舒出具不實文書,將助理薪資撥至人頭帳戶,詐領不法所得高達1090萬元。

▲桃園市議員舒翠玲19日在地院獲200萬元交保後指出,自己無任何犯意,可能程序中有疏失,後續司法會還她公道。(圖/記者沈繼昌攝)

▲桃園市議員舒翠玲19日在地院獲200萬元交保後指出,自己無任何犯意,可能程序中有疏失,後續司法會還她公道。(圖/記者沈繼昌攝)

檢調經傳喚舒翠玲、舒的張姓丈夫、助理等共6人,認定舒、張與2名陳姓助理涉貪汙治罪條例公務員利用職務上機會詐取財物、使公務員登載不實等罪嫌,犯罪嫌疑重大,依法將舒、張與陳聲押,另外一名陳姓助理則以5萬元交保,桃園地院於下午1時30分裁定桃園地院今中午裁定舒、張各200萬元交保,陳姓助理30萬元交保,舒翠玲強調自己完全沒有任何犯意,可能在程序中有所疏失,後續司法應該會還她公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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