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陳椒華陪同自救會召開「烏日區前竹段徵收應進行環評」記者會。(圖/陳椒華辦公室提供)
記者林銘翰/台北報導
台中市烏日區前竹地區區段徵收案,因牽涉旱溪截彎取直、後續填方開發未經過環境影響評估,在今年2月遭監察院糾正。時代力量立委陳椒華19日上午陪同自救會召開記者會,籲請台中市政府、水利署、環保署針對本案進行環評,並於環評結論出爐前停止本案開發行為。
陳椒華19日上午陪同反對烏日區前竹區段徵收自救會,於立法院召開「烏日區前竹段徵收應進行環評」記者會,她表示依據自己多年在環保領域、多次參與環評的經驗,開發單位進行開發時,常常會刻意切割規模以規避環評,而本次遭監察院糾正的烏日前竹區段徵收就是其中一個案例。
陳椒華指出,依據「開發行為應實施環境影響評估細目及範圍認定標準」第14條規定,針對防洪排水、兼具灌溉工程之防洪排水等工程,倘若同一排水路長度10公里或累積長度20公里以上,需要進行環評,而本開發案治理長度則為9.23公里,剛好規避了環評。
陳椒華認為,烏日前竹徵收案最大的問題在於,原本只是防洪考量的截彎取直計畫,在行水區填土造地規劃成建築用地之後,很可能衍生出地質穩定、土壤液化等問題,因此應該要重新進行環評。而根據監察院的調查報告,本案的旱溪從天然河道改為區域排水、進行截彎取直、再將原河灘地改為建地,有與河爭地、炒作土地之嫌。
▲時代力量立委陳椒華。(圖/陳椒華辦公室提供)
反對烏日區前竹區段徵收自救會會長張金城則指出,此案自內政部都委會2010年9月21日第739次會議討論通過後,至台中市政府公告發布實施都市計畫為止,已延宕逾9年之久。
此外,監察院在都市計畫公告之前就進行區段徵收案調查,確認本案不符合程序正義與比例原則,張金城認為,區段徵收應該是政府的最後手段,應該人民權益保障為優先,既然現在監察院提出糾正報告,希望市政府、內政部等相關單位可以取消區段徵收計畫。
張金城表示,台中市政府雖然打著社會住宅名義來進行區段徵收,但是實際上烏日高鐵段徵收200公頃土地使用率僅40%,以社會住宅之名義來徵收前竹區段,完全沒有正當性。
張金城也說,此計畫開發方式並非沒有替代方案可行,若以市地重劃開發的方式,政府可以節省開發與徵收的預算,也比較可以保障原地主的權益,自救會希望除了進行環評之外,市府也可以從善如流,撤銷區段徵收開發方式重新規劃本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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